发明名称 电子留言装置
摘要 本案系为一种电子留言装置,其主要包含有一信息输入装置,其系接收使用者所输入之一留言信息;一信息储存装置,其系储存该留言信息;一信息播放装置,其系播放该留言信息;一震动侦测器,其系因应外界震动而发出一触发信号;一控制器,电连接该信息输入装置、该信息储存装置、该信息播放装置以及该震动侦测器,其系因应该触发信号之触发而由该信息储存装置将该留言信息读出并以该信息播放装置进行播放,以达主动告知之功效;以及一壳体,其系用以容置该信息输入装置、该信息储存装置、该信息播放装置、该震动侦测器以及该控制器。
申请公布号 TWI254551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5.01
申请号 TW090130611 申请日期 2001.12.11
申请人 致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林有健
分类号 H04M1/00 主分类号 H04M1/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志明 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669号
主权项 1.一种电子留言装置,其包含: 一信息输入装置,其系接收使用者所输入之一留言 信息; 一信息储存装置,其系储存该留言信息; 一信息播放装置,其系播放该留言信息; 一震动侦测器,其系因应外界震动而发出一触发信 号; 一控制器,电连接该信息输入装置、该信息储存装 置、该信息播放装置以及该震动侦测器,其系因应 该触发信号之触发而由该信息储存装置将该留言 信息读出并以该信息播放装置进行播放,以达主动 告知之功效;以及 一壳体,其系用以容置该信息输入装置、该信息储 存装置、该信息播放装置、该震动侦测器以及该 控制器。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电子留言装置,其中该信 息储存装置为一记忆体。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电子留言装置,其中该信 息输入装置系至少选自一影像输入装置、一声音 输入装置、一数位手写输入装置和一萤幕触碰式 输入装置其中之一。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电子留言装置,其中该影 像输入装置系选自一电荷耦合元件(charge-coupled device, CCD)摄影机和一互补金氧半导体(complementary metal-oxide semiconductor, CMOS)影像感应器其中之一。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电子留言装置,其中该信 息播放装置为一液晶显示器,当该震动侦测器因应 外界震动而发出一该触发信号时,该控制器因应该 触发信号之触发而由该信息储存装置将该留言信 息读出并以该液晶显示器进行播放,以达主动告知 之功效。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电子留言装置,其中该信 息输入装置为该数位手写输入装置,而该信息播放 装置为一液晶显示器,而当该震动侦测器因应外界 震动而发出该触发信号时,该控制器因应该触发信 号之触发而由该信息储存装置将该留言信息读出 并以该液晶显示器进行显示,以达主动告知之功效 。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电子留言装置,其中该萤 幕触碰式输入装置为一触碰式输入液晶显示器,且 该液晶显示器同时为该信息播放装置,而当该震动 侦测器因应外界震动而发出一该触发信号时,该控 制器因应该触发信号之触发而由该信息储存装置 将该留言信息读出并以该液晶显示器进行显示,以 达主动告知之功效。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6和7项之任一项之电子留 言装置,其中该液晶显示器系选自一薄膜电晶体液 晶显示器、一彩色超级交错液晶显示器(Super Twisted Nematic, STN)和一单色超级交错液晶显示器(STN )其中之一。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电子留言装置,其中该声 音输入装置为一麦克风。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电子留言装置,其中该 信息播放装置为一扬声器,当该震动侦测器因应外 界震动而发出一该触发信号时,该控制器因应该触 发信号之触发而由该信息储存装置将该留言信息 读出并以该扬声器进行播放,以达主动告知之功效 。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电子留言装置,其中该 控制器系选自一数位讯号处理器(Digital Signal Processor;DSP)和一特殊应用积体电路(Application Specific IC;ASIC)其中之一。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电子留言装置,其中该 震动侦测器系选自一弹簧震动侦测器和一水银震 动侦测器其中之一。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电子留言装置,其中更 包含一按键或一定时器,其中该按键系用以启动该 控制器,使其播放该留言信息,而该定时器系用以 在一预定的时间启动该控制器,使其播放该留言信 息。 14.一种电子留言装置,其包含: 一信息输入装置,其系接收使用者所输入之一留言 信息; 一信息储存装置,其系储存该留言信息; 一信息播放装置,其系播放该留言信息; 一控制器,电连接该信息输入装置、该信息储存装 置以及该信息播放装置,其系因应该信息输入装置 即时所接收之信息变化量大于一门槛値时,使该信 息储存装置将该留言信息读出并以该信息播放装 置进行播放,以达主动告知之功效;以及 一壳体,其系用以容置该信息输入装置、该信息储 存装置、该信息播放装置以及该控制器。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电子留言装置,其中该 信息储存装置为一记忆体。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电子留言装置,其中该 信息输入装置为一影像感应器。 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之电子留言装置,其中该 影像感应器系选自一电荷耦合元件(charge-coupled device, CCD)摄影机和一互补金氧半导体(complementary metal-oxide semiconductor, CMOS)影像感应器其中之一。 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电子留言装置,其中该 信息播放装置为一液晶显示器,当该影像感应器即 时接收一影像讯息之变化量大于该门槛値时,使该 信息储存装置将该留言信息读出并以该液晶显示 器进行显示,以达主动告知之功效。 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电子留言装置,其中该 液晶显示器系选自一薄膜电晶体液晶显示器、一 彩色超级交错液晶显示器(Super Twisted Nematic, STN)和 一单色超级交错液晶显示器(STN)其中之一。 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电子留言装置,其中该 控制器系选自一数位讯号处理器(Digital Signal Processor;DSP)和一特殊应用积体电路(Application Specific IC;ASIC)其中之一。 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电子留言装置,其中更 包含一按键或一定时器,其中该按键系用以启动该 控制器,使其播放该留言信息,而该定时器系用以 在一预定的时间启动该控制器,使其播放该留言信 息。 22.一种电子留言装置,其包含: 一信息输入装置,其系接收使用者所输入之一留言 信息; 一信息储存装置,其系储存该留言信息; 一信息播放装置,其系播放该留言信息; 一动作侦测器,其系因应外界物体之移动而发出一 触发信号; 一控制器,电连接该信息输入装置、该信息储存装 置、该信息播放装置以及该动作侦测器,其系因应 该触发信号之触发而由该信息储存装置将该留言 信息读出并以该信息播放装置进行播放,以达主动 告知之功效;以及 一壳体,其系用以容置该信息输入装置、该信息储 存装置、该信息播放装置、该动作侦测器以及该 控制器。 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电子留言装置,其中该 动作侦测器为一红外线动作侦测器。 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电子留言装置,其中该 信息储存装置为一记忆体。 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电子留言装置,其中该 信息输入装置系至少选自一影像输入装置、一声 音输入装置、一数位手写输入装置和一萤幕触碰 式输入装置其中之一。 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之电子留言装置,其中该 影像输入装置系选自一电荷耦合元件(charge-coupled device, CCD)摄影机和一互补金氧半导体(complementary metal-oxide semiconductor, CMOS)影像感应器其中之一。 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之电子留言装置,其中该 信息播放装置为一液晶显示器,当该动作侦测器因 应外界物体之移动而发出该触发信号时,该控制器 因应该触发信号之触发而由该信息储存装置将该 留言信息读出并以该液晶显示器进行显示,以达主 动告知之功效。 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之电子留言装置,其中该 信息输入装置为该数位手写输入装置,而该信息播 放装置为一液晶显示器,而当该动作侦测器因应外 界物体之移动而发出该触发信号时,该控制器因应 该触发信号之触发而由该信息储存装置将该留言 信息读出并以该液晶显示器进行显示,以达主动告 知之功效。 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之电子留言装置,其中该 萤幕触碰式输入装置为一触碰式输入液晶显示器, 且该液晶显示器同时为该信息播放装置,而当该动 作侦测器因应外界物体之移动而发出该触发信号 时,该控制器因应该触发信号之触发而由该信息储 存装置将该留言信息读出并以该液晶显示器进行 显示,以达主动告知之功效。 3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28和29项之任一项之电子 留言装置,其中该液晶显示器系选自一薄膜电晶体 液晶显示器、一彩色超级交错液晶显示器(Super Twisted Nematic, STN)和一单色超级交错液晶显示器(STN )其中之一。 3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之电子留言装置,其中该 声音输入装置为一麦克风。 3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0项之电子留言装置,其中该 信息播放装置为一扬声器,当该动作侦测器因应外 界物体之移动而发出该触发信号时,该控制器因应 该触发信号之触发而由该信息储存装置将该留言 信息读出并以该扬声器进行播放,以达主动告知之 功效。 3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电子留言装置,其中该 控制器系选自一数位讯号处理(Digital Signal Processor ;DSP)和一特殊应用积体电路(Application Specific IC;ASIC )其中之一。 3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电子留言装置,其中更 包含一按键或一定时器,其中该按键系用以启动该 控制器,使其播放该留言信息,而该定时器系用以 在一预定的时间启动该控制器,使其播放该留言信 息。 图式简单说明: 第一图:系为本案之一较佳实施例之电子留言装置 之外观示意图。 第二图(a):系为第一图中较佳实施例之电子留言装 置之功能方块示意图。 第二图(b):系为第二图(a)中之弹簧震动侦测器之结 构示意图。 第二图(c):系为一水银震动侦测器之结构示意图。 第三图:系为本案之另一较佳实施例之电子留言装 置之功能方块示意图。 第四图:系为本案之又一较佳实施例之电子留言装 置之功能方块示意图。
地址 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6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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