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折合之点火枪
摘要 本创作系一种可折合之点火枪,包括一点火枪本体及一遮体,其中该点火枪本体内分别设有一瓦斯储存槽、一点火部及一电弧产生器,该瓦斯储存槽上系设有一瓦斯出口阀,该点火枪本体之一侧系设有一开关部,该开关部在被推动之状态下,可开启该瓦斯出口阀,令瓦斯流出,同时,触发该电弧产生器,在该点火部内产生电弧,点燃流到该点火部内之瓦斯;该遮体内系形成一容置空间,且其一端系与该点火枪本体之一端相枢接,使该遮体沿其枢接位置被转动时,可令该点火枪本体被收纳至该容置空间内,并遮蔽该开关部,使其无法被推动,或令该点火枪本体被转动至该容置空间外,使该开关部处于可被推动之状态。
申请公布号 TWM290216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5.01
申请号 TW094219468 申请日期 2005.11.10
申请人 许煌熙 发明人 林季雄
分类号 F23Q2/16 主分类号 F23Q2/16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严国杰 台北市大同区承德路1段70之1号6楼
主权项 1.一种可折合之点火枪,系包括: 一点火枪本体,其内分别设有一瓦斯储存槽、一点 火部及一电弧产生器,该瓦斯储存槽上系设有一瓦 斯出口阀,该点火枪本体之一侧系设有一开关部, 该开关部在被推动之状态下,可开启该瓦斯出口阀 ,令瓦斯流出,同时,触发该电弧产生器,在该点火部 内产生电弧; 一遮体,其内系形成一容置空间,且其一端系与该 点火枪本体之一端相枢接,使该点火枪本体沿其枢 接位置被转动时,可令该点火枪本体被收纳至该容 置空间内,并遮蔽该开关部,或令该点火枪本体被 转动至该容置空间外。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点火枪,其中该电弧 产生器系设在该点火枪本体内邻近该开关部之一 侧,包括: 一启动端,系与该开关部相接; 一接地端,系与该点火枪本体相连接,该点火枪本 体系另与该点火部相连接,该接地端即与该点火部 间相导通; 一导线,系延伸到该点火部内,在该开关部被推移 之状态下,该启动端即被触动,该电弧产生器即产 生一高压电流经该导线传输到该点火部内。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点火枪,其中该瓦斯 出口阀系设在该瓦斯储存槽面对该点火枪本体另 端之一面上,该瓦斯出口阀上系设有一管体,该管 体之一端系连接在该瓦斯出口阀上,另端系延伸到 该点火部内。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点火枪,其中该点火 部系设在该点火枪本体之另端,该点火部系包括: 一外管,该外管之一端系设在该点火枪本体之另端 上,乃端系向背对该点火枪本体之方向延伸一距离 ; 一喷嘴,系设在该外管内,该喷嘴之一端系邻近该 外管之另端,该喷嘴之另端系与该管体之另端连接 ; 一放电针,系设在该外管之另端内,且系邻近于该 喷嘴之一端,并与该导线相接,在该导线传送该高 压电流到该放电针之状态下,在该放电针上即产生 该电弧。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点火枪,其中该点火 枪本体一侧系设有一长形滑轨,该长形滑轨之一端 系邻近于该点火枪本体与该遮体之枢接位置,另端 系邻近该点火枪本体之另端,该开关部系设在该长 形滑轨上,该开关部之一侧系露在该点火枪本体外 ,另一侧则延伸到该点火枪本体内。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点火枪,其中该开关 部包括: 一第一开关,系靠近该长形滑轨之一端,该第一开 关在该点火枪本体内之一侧系设有一第一卡块,该 第一卡块系容纳在该长形滑轨二侧所设之一滑槽 内,该第一卡块邻近该长形滑轨之一端系设有一抵 压片,该抵压片恰可抵靠该启动端上; 一第二开关,系靠近该长形滑轨之另端,该第二开 关在该点火枪本体内之一侧系设有一第二卡块,该 第二卡块系可容纳在该滑槽内,该第二卡块面对该 点火枪本体内之一面上系设有一带动块,该带动块 远离该第二卡块之一端系与该瓦斯出口阀相连接 。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点火枪,其中该第一 卡块面对该第二卡块之一端系设有一卡夹体,该卡 夹体之自由端上系分别设有一凸块,在该等开关相 互紧邻之状态下,该卡夹体之内侧恰可容纳该第二 卡块,且该二凸块恰可容纳在该第二卡块背对该第 一卡块之一端两侧所设之一卡槽内,在该等开关相 互远离之状态下,该二凸块即离去该二卡槽,并滑 动到该第二卡块面对该第一卡块之一端的两侧,该 卡夹体即被撑开并夹持住该第二卡块,该二凸块即 进入并容纳在该滑槽两侧上所设之一容纳槽内。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点火枪,其中该点火 枪本体及该遮体之枢接位置上系设有一枢接部,该 枢接部包括: 二枢接孔,该二枢接孔系分别设在邻近该遮体一端 之两相对应侧上; 二个另一枢接孔,该二另一枢接孔系分别设在邻近 该点火枪本体一端之两相对应侧上,且该二另一枢 接孔恰可分别面对该二枢接孔; 二枢接轴,该二枢接轴系分别设在该遮体一侧之该 等枢接孔内。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点火枪,其中该枢接 轴上系包括: 一转盘,该转盘系设在该枢接轴面对该遮体外之一 端上,该转盘系容纳在该遮体在该枢接孔周围所设 之一凹槽内; 复数个勾体,该等勾体系设在该枢接轴之另端。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点火枪,其中该点 火枪本体之内面与该二另一枢接孔连接处之周围 系设有一勾槽,该等勾体系抵靠在勾槽内。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点火枪,其中该遮 体在其中一侧之该等枢接孔内系设有一定位部,该 定位部系包括: 一套筒,该套筒之一端系设有一开槽,该开槽系与 该勾槽相接; 一按钮,该按钮之一端系设有一头部,该头部系露 在该枢接轴上所设之一贯穿孔外,该按钮之另端系 穿过该套筒之另端; 一弹性元件,系套设在该按钮上,该弹性元件之一 端系与该按钮之头部相抵接,另端系抵靠在该开槽 之底面上; 一定位块,该定位块之一端系设在该按钮之另端上 ,该定位块之另端经该点火枪本体上所设之一缺口 ,及该遮体在该凹槽周围所设之复数个开口中的一 个开口延伸到该遮体外。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点火枪,其中该定 位块一端之两侧系分别延伸出一支撑脚,在该按钮 未被按压之状态下,该支撑脚之自由端恰可抵靠在 该转盘面对该点火枪本体之一面上,在该按钮被按 压之状态下,即离去该转盘。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点火枪,其中该定 位块一端背对该按钮之一面上系设有一锁固元件, 该锁固元件系经该定位块而螺入该按钮之另端内 。 图式简单说明: 第1图系习知之点火枪结构; 第2图系本创作之可折合之点火枪之外观图; 第3图系本创作之可折合之点火枪之另一外观图; 第4图系本创作之可折合之点火枪之分解图; 第5图系本创作之点火枪之剖视图; 第6图系本创作之开关部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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