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直接施加于光记录媒体的电子物品监视标记
摘要 一种电子物品监视标记(10)适用于直接施加光记录媒体,诸如小型光盘、CD-ROM、激光视盘、数码视盘等等。标记包括支承片(12)和一个或者多个如此放置的标记元件(16,18),从而标记的质量分布关于标记的中心对称地设置。当标记适当地位于光记录媒体上时,这保证了标记不对媒体的机械平衡产生负面影响。
申请公布号 CN1253727C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4.26
申请号 CN03124149.2 申请日期 1997.01.14
申请人 美国3M公司 发明人 蔡金朗;切斯特·彼得罗夫斯基;丽塔·M·伦德沃尔;诺曼·L·科宁;约翰·G·菲茨杰拉德
分类号 G01V15/00(2006.01);G11B23/40(2006.01) 主分类号 G01V15/00(2006.01)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人 洪玲
主权项 1.一种用于光记录媒体的电子物品监视标记,其特征在于所述标记包括:两个细长的具有平行延长轴的标记元件;具有中心孔的支承片,所述支承片适用于支持平行排列,并对称地设置在所述中心孔的相对侧的所述标记元件,从而所述标记具有关于所述标记中心对称设置的质量分布;以及粘合剂层,用于将所述标记附于所述光记录媒体,从而,当把所述标记适当地附于所述光记录媒体时,所述光记录媒体的机械平衡不受到负面影响。
地址 美国明尼苏达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