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视机(七十五) TELEVISION 75
摘要 【物品用途】本创作是一种电视机之新式样,其可供影音讯号显示播放,亦可兼作显示器使用。【创作特点】本创作透过具现代感之简约与对称手法,运用矩形与椭圆的搭配,巧妙地设计出一具实用性又兼具装饰性的产品。本创作包括一底座及一置设于底座上之本体。由立体图及前视图观之,底座概呈一马蹄形,而本体概呈一横向置放的椭圆柱,本体的正面处配设一显示萤幕,围绕着显示萤幕的是一修饰边框,而修饰边框之上下二边的宽度比修饰边框之左右二边的宽度厚,产生加大显示萤幕的效果。而本体的顶部及底部分别向内凹陷,呈现出二造型条状物,由前视图观之时概呈二梯形,且底部的条状物比顶部的条状物长,使整体的对称性中添加了活泼,同时也有拉长显示萤幕的效果。由左视图及右视图观之,呈现的是一椭圆形本体与一梯形底座,整体线条简单明确、高雅大方。本创作电视机藉由线条简单之延展视觉的设计,除了展现出强烈的现代感,也呈现出稳重与隽永耐人寻味之感受,风格独特,迥异于传统电视机或显示器。
申请公布号 TWD110369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4.21
申请号 TW094301761 申请日期 2005.03.29
申请人 瀚斯宝丽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贺格安;华朗宁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恽轶群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3段248号7楼;陈文郎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3段248号7楼
主权项
地址 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480号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