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有轨车辆的自动灭火装置
摘要 用于有轨车辆(SFZ)的自动灭火装置,具有至少一个液体容器(FBH),它可通过一压力介质管道(DML)与一压力介质容器(DMB)连通,并可以处于压力作用之下,还具有许多可热触发的自动灭火喷嘴(SDF、SDD),它们通过一液体管道(FLL)与液体容器连接,其中在压力介质容器(DMS)和液体容器(FBH)之间的压力介质管道(DML)内连接一机电的、由失火警报装置(BMA)控制的警报阀(AVE),它在正常运行时关闭,但在报警情况下开启,使得在报警情况下液体容器(FBH)和通向自动灭火喷嘴的液体管道(FLL)处于压力作用之下。
申请公布号 CN1761501A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4.19
申请号 CN200480007478.1 申请日期 2004.03.15
申请人 西门子运输系统有限及两合公司 发明人 T·鲁米格;P·彭茨;F·莱克尔;C·莱贝达
分类号 A62C3/02(2006.01) 主分类号 A62C3/02(2006.01)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代理人 张兆东
主权项 1.用于有轨车辆(SFZ)的自动灭火装置,具有至少一个液体容器(FBH),它可通过一压力介质管道(DML)与一压力介质容器(DMB)连通,并可处于压力作用之下,还具有许多可热触发的自动灭火喷嘴(SDF、SDD),它们通过一液体管道(FLL)与液体容器连通,其特征为:在压力介质容器(DMB)和液体容器(FBH)之间的压力介质管道(DML)内连接一机电的、由一火灾警报装置(BMA)控制的警报阀(AVE),它在正常运行时关闭,但在报警情况下开启,使得在报警情况下液体容器(FBH)和通向自动灭火喷嘴的液体管道(FLL)处于压力作用之下。
地址 奥地利维也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