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眼科摄影装置 |
摘要 |
一种眼底摄影装置,在观察被测眼时,当检测出摄影开关被按下进行摄影时,在经过预定时间后使摄影用光源发光,此预定时间是增益由AGC完全切换到固定增益的时间,是不受被测眼眨眼影响的时间,由此可以用适当光量、适当增益来拍摄被测眼。 |
申请公布号 |
CN1250156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6.04.12 |
申请号 |
CN200310113274.3 |
申请日期 |
2003.11.10 |
申请人 |
佳能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小野重秋 |
分类号 |
A61B3/14(2006.01);A61B3/12(2006.01) |
主分类号 |
A61B3/14(2006.01)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季向冈 |
主权项 |
1.一种眼科摄影装置,包括:照明光学系统,具有观察用照明光源和摄影用照明光源,向被测眼投影观察用照明光和摄影用照明光;摄像机构,接收来自被测眼的反射光,并将其作为被测眼图像进行拍摄;放大机构,放大来自上述摄像机构的视频信号;图像取入机构,具有第1操作模式和第2操作模式,将来自上述放大机构的输出信号作为被测眼图像取入;放大率控制机构,控制上述放大机构的放大率;模式切换开关,切换上述图像取入机构的第1操作模式和第2操作模式;发光开始时间设定机构,设定从检测出该模式切换开关被按下到上述摄影用光源发光为止的发光待机时间;显示机构,显示上述图像取入机构的输出;以及记录机构,记录上述图像取入机构的输出,其中,上述放大率控制机构具有:按照来自上述摄像机构的视频信号改变上述放大率的第1放大率设定模式;和固定上述放大率的第2放大率设定模式,所述第1操作模式,是连续取入来自在上述第1放大率设定模式下控制的上述放大机构的输出信号,在上述显示机构中连续显示上述被测眼图像的模式;所述第2操作模式,是与观察用照明光源或上述摄影用照明光源同步,取入来自在上述第2放大率设定模式下控制的上述放大机构的输出信号,并将被测眼图像作为静止图像记录在上述记录机构中的模式,上述图像取入机构,当检测出上述模式切换开关被按下时,从上述第1操作模式变更为上述第2操作模式,按照上述发光开始时间设定机构设定的发光待机时间,使上述摄影用光源发光。 |
地址 |
日本东京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