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摄影装置、摄影方法及记录媒体
摘要 具有显示基于从摄影部2输出的摄影信号的影像的有机EL监视器9。控制部5系于电源投入时,在开始将摄影信号的亮度位准控制向合适值的曝光控制时,作为光圈量、曝光时间、放大的初期值,系设定为让刚开始控制后的控制,成为将亮度位准向合适值增大的控制的值。于电源投入时,消除显示有机EL监视器9的电力消耗多的全白面的通过影像的情况。另外,于电源投入后的指定期间,将有机 EL监视器9显示的影像的亮度控制在指定亮度以下,或将亮度的最大值限制在指定的亮度,用以消除电源投入时显示全白面的通过影像的情况。
申请公布号 TWI253299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4.11
申请号 TW093125693 申请日期 2004.08.27
申请人 尾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分类号 H04N5/58;G03B7/00 主分类号 H04N5/58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何金涂 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2段77号8楼;何秋远 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2段77号8楼
主权项 1.一种摄影装置,其特征为具备: 输出藉由摄影动作所获得的摄影信号的摄影手段; 显示基于从该摄影手段输出的摄影信号的影像的 自发光元件;及 限制藉由该自发光元件所显示的影像的亮度的亮 度控制手段。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摄影装置,其中,具备将 从上述摄影手段输出的摄影信号的亮度位准控制 向合适値的曝光控制手段; 上述自发光元件系显示基于藉由曝光控制手段来 控制亮度位准的摄影信号的影像。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摄影装置,其中,上述亮 度控制手段系于电源投入时,以藉由曝光控制手段 所控制的摄影信号的亮度位准减低的方式进行控 制。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摄影装置,其中,具备设 定曝光控制値的设定手段; 上述曝光控制手段,含有基于上述设定手段所设定 的曝光控制値,来控制上述摄影信号的亮度位准, 同时,将上述摄影信号的亮度位准控制向合适値用 的曝光控制値设定于上述设定手段的手段。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摄影装置,其中,上述亮 度控制手段含有于电源投入时,依曝光控制手段的 控制,将成为使上述摄影信号的亮度位准必须朝向 合适値增大的控制的曝光控制値,作为该曝光控制 値的初期値设定于上述设定手段的手段。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摄影装置,其中,上述亮 度控制手段含有于电源投入时,将可设定于上述设 定手段的曝光控制値的范围的中央値低的曝光控 制値,作为该曝光控制値的初期値设定于上述设定 手段的手段。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摄影装置,其中,包含:择 一性地选择第1控制模式及第2控制模式的模式选 择手段; 上述亮度控制手段在藉由上述模式选择手段选择 第1控制模式的情况,于电源投入时,将第1曝光控制 値,作为初期値设定于上述设定手段,同时,在藉由 上述模式选择手段选择第2控制模式的情况,于电 源投入时,将较第1曝光控制値低的第2曝光控制値, 作为初期値设定于上述设定手段的手段。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摄影装置,其中,上述第1 曝光控制値系可设定于上述设定手段的曝光控制 値的范围的中央値。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摄影装置,其中,上述曝 光控制手段含有基于从上述摄影手段输出的摄影 信号的亮度位准以决定曝光控制値的决定手段,且 基于由该决定手段所决定的曝光控制値,控制摄影 信号的亮度位准。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摄影装置,其中,上述摄 影手段含有连续输出由复数次的连续摄影动作所 获得的复数的摄影信号的手段; 上述决定手段含有基于从上述摄影手段输出的本 次的摄影信号的亮度位准以决定曝光控制値的手 段; 上述曝光控制手段系基于上述决定手段决定的曝 光控制値,控制下一次的摄影信号的亮度位准。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摄影装置,其中,上述决 定手段含有基于从上述摄影手段输出的本次的摄 影信号的亮度位准,将现在的曝光控制値仅仅变更 指定値的手段; 上述曝光控制手段系基于上述变更手段所变更的 曝光控制値,控制下一次的摄影信号的亮度位准。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摄影装置,其中,上述曝 光控制手段系藉由控制上述摄影手段的光圈量、 或上述摄影手段的曝光时间、或上述摄影信号的 放大率,将上述摄影信号的亮度位准控制向合适値 。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摄影装置,其中,上述曝 光控制手段系藉由控制上述摄影手段的光圈量、 或上述摄影手段的曝光时间、或上述摄影信号的 放大率,将上述摄影信号的亮度位准控制向合适値 ; 上述亮度控制手段系藉由控制上述摄影手段的光 圈量、或上述摄影手段的曝光时间、或上述摄影 信号的放大率,以减低上述摄影信号的亮度位准的 方式进行控制。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摄影装置,其中,上述亮 度控制手段系于电源刚投入后的某一期间,限制由 上述自发光元件所显示的影像的亮度。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摄影装置,其中,上述某 一期间系预先所决定的指定期间。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摄影装置,其中,上述某 一期间系至从上述摄影手段输出的摄影信号的亮 度位准成为指定位准以下的期间。 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摄影装置,其中,上述亮 度控制手段系于电源刚投入后的一期间,将由上述 自发光元件所显示的影像的亮度,控制为在经过上 述某一期间后藉由上述自发光元件所显示的影像 的亮度低。 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摄影装置,其中,上述亮 度控制手段系将由上述自发光元件所显示的影像 的亮度,限制于指定的亮度以下。 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摄影装置,其中,上述亮 度控制手段系将由上述自发光元件所显示的影像 的亮度控制为0。 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摄影装置,其中,上述亮 度控制手段系仅仅以指定的比例将由上述自发光 元件所显示的影像的亮度控制为较低。 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摄影装置,其中,上述亮 度控制手段系基于上述摄影手段输出的摄影信号 的亮度位准,以限制由上述自发光元件所显示的影 像的明亮。 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摄影装置,其中,具备判 断从上述摄影手段输出的摄影信号的亮度位准是 否为指定位准以上的判断手段; 上述亮度控制手段在藉由上述判断手段判断上述 摄影信号的亮度位准为指定位准以上时,限制由上 述自发光元件所显示的影像的明亮。 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摄影装置,其中,上述亮 度控制手段系藉由控制上述自发光元件本身的发 光亮度,以控制由上述自发光元件所显示的影像的 明亮。 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摄影装置,其中,具备调 整从上述摄影手段输出的摄影信号的亮度位准的 调整手段; 上述自发光元件系基于由上述调整手段调整亮度 位准的摄影信号来显示影像; 上述亮度控制手段系藉由控制依上述调整手段的 亮度位准的调整,以控制由上述自发光元件所显示 的影像的明亮。 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摄影装置,其中,具备设 定指定的控制模式的模式设定手段; 上述亮度控制手段系在藉由上述模式设定手段设 定指定的动作模式的情况,限制由上述自发光元件 所显示的影像的明亮。 26.一种摄影方法,其包含有以下步骤: 输出藉由摄影动作所获得的摄影信号的步骤; 将基于该输出的摄影信号的影像显示于自发光元 件的步骤;及 限制藉由该自发光元件所显示的影像的明亮的步 骤。 27.一种记录有摄影控制程式之可电脑读取的记录 媒体,该摄影控制程式在摄影装置所具有的电脑中 ,用以执行输出藉由摄影动作所获得的摄影信号的 处理; 将基于该输出的摄影信号的影像显示于自发光元 件的处理;及 限制藉由该自发光元件所显示的影像的明亮的处 理。 图式简单说明: 第1图为显示可于本发明之各实施形态共用的数位 相机的概略方块图。 第2图为显示同数位相机的曝光控制动作的流程图 。 第3A图~第3D图为显示随着依通常模式的曝光控制 处理的主电源的刚导通操作后的平均亮度与曝光 时间、放大、光圈量的变化的示意图。 第4A图~第4D图为显示随着依省电力模式的曝光控 制处理的主电源的刚导通操作后的平均亮度与曝 光时间、放大、光圈量的变化的示意图。 第5图为显示实施形态2之数位相机的有机EL监视器 的显示亮度控制动作的流程图。 第6图为显示实施形态3之数位相机的有机EL监视器 的显示亮度控制动作的流程图。 第7图为显示实施形态4之数位相机的有机EL监视器 的显示亮度控制动作的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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