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用于治疗近端股骨骨折的髓内钉和装置 |
摘要 |
一种用于治疗近端股骨骨折的髓内钉,其包括具有第一近端部分(14)和第二近端部分(16)的伸长体(12)。所述近端部分(14)具有用于相应的头螺钉(22,23,24,25)的第一和第二孔(20,21),每个孔具有在所述近端部分(14)的轴线的横向的轴线。第一孔(20)被分为两个通道(30,31),所述两个通道中的每一个都具有各自的轴线(A,B),所述轴线具有相对于第二孔(21)的轴线(C)的预定角关系。所述通道(30,31)被布置成由相应的头螺钉(22,24)选择性地啮合。 |
申请公布号 |
CN1754521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6.04.05 |
申请号 |
CN200510106968.3 |
申请日期 |
2005.09.27 |
申请人 |
奥瑟菲克斯国际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L·伦奇布里维奥;F·拉维尼;M·科蒂;G·马利尼;L·罗西 |
分类号 |
A61B17/72(2006.01);A61B17/76(2006.01) |
主分类号 |
A61B17/72(2006.01) |
代理机构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范莉 |
主权项 |
1.一种用于治疗近端股骨骨折的髓内钉,其包括具有近端部分(14)和远端部分(16)的伸长体(12),所述近端部分(14)具有用于相应的头螺钉(22,23,24,25)的第一和第二孔(20,21),每个孔具有在所述近端部分(14)的轴线(X)的横向的轴线,其特征在于,第一孔(20)被分为两个通道(30,31),其中这两个通道(30,31)相邻并且在纵向彼此相通,从而第一孔(20)具有基本为“8字形”的横截面,所述两个通道(30,31)中的每一个都具有各自的轴线(A,B),所述轴线具有相对于第二孔(21)的轴线的预定角关系,并且其中所述通道(30,31)被布置成由各自的头螺钉(22,24)选择性地啮合。 |
地址 |
荷兰阿姆斯特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