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降低的钙敏感性的果胶
摘要 聚集化程度至少约为10%、酯化程度至少约为55%及ΔCS不大于约100厘泊之果胶。一种用以制备果胶之方法,其步骤包括在足以使所产生之加工果胶的ΔCS低于原料果胶的ΔCS之条件下,以果胶分解处理聚集化程度至少约为10%、酯化程度至少约为55%及ΔCS大于约0厘泊之原料果胶。一种含有该果胶之可食性组成物,及一种藉由以该果胶配方制造该可食性组成物而增加该组成物的储存安定性之方法。
申请公布号 TWI252235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4.01
申请号 TW089105953 申请日期 2000.06.03
申请人 海克力斯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卡琳M. 汉森;佛兰明.摩乐
分类号 C08B37/06;A23L1/0524;A23C9/137 主分类号 C08B37/06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恽轶群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3段248号7楼;陈文郎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3段248号7楼
主权项 1.一种果胶,其聚集化程度系至少约为10%,酯化程度 至少约为55%,及CS不大于约100厘泊。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果胶,其CS系不大于约 30厘泊。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果胶,其CS系不大于约 20厘泊。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果胶,其CS系不大于约 10厘泊。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果胶,其CS系不大于约5 厘泊。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果胶,其CS系约为0厘泊 。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果胶,其CS系介于约0厘 泊与约20厘泊之间。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果胶,其CS系介于约0厘 泊与约10厘泊之间。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果胶,其聚集化程度系至 少约为20%。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果胶,其聚集化程度系 不大于约30%。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果胶,其聚集化程度系 介于约15%与约25%之间。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果胶,其酯化程度系至 少约为60%。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果胶,其酯化程度系至 少约为70%。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果胶,其酯化程度系至 少约为80%。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果胶,其酯化程度系介 于约55%与约80%之间。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果胶,其酯化程度系介 于约60%与约72%之间。 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果胶,其分子量系至少 约为40,000。 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果胶,其分子量系至少 约为50,000。 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果胶,其分子量系至少 约为70,000。 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果胶,其分子量系至少 约为200,000。 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果胶,其分子量系介于 约50,000与约200,000之间。 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之果胶,其分子量系介于 约70,000与约90,000之间。 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果胶,其聚集化程度系 介于约10与约15之间,酯化程度系介于约70与约75之 间,及CS系不大于约18。 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果胶,其CS系不大于 约14。 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之果胶,其CS系不大于 约10。 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之果胶,其CS系不大于 约6。 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之果胶,其CS系不大于 约3。 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项之果胶,其CS系不大于 约2。 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之果胶,其CS系不大于 约1。 30.一种用以制造一果胶之方法,其中该方法之步骤 包括在足以使所产生之加工果胶的CS低于该原 料果胶的CS之条件下,以一果胶分解处理聚集 化程度至少约为10%、酯化程度至少约为55%及CS 大于约0厘泊之一原料果胶。 3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0项之方法,其中该原料果胶 之聚集化程度系至少约为20%。 3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0项之方法,其中该原料果胶 之聚集化程度系不大于约30%。 3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2项之方法,其中该原料界胶 之聚集化程度系介于约15%与约25%之间。 3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0项之方法,其中该原料果胶 之酯化程度系至少约为55%。 3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4项之方法,其中该原料果胶 之酯化程度系至少约为70%。 3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5项之方法,其中该原料果胶 之酯化程度系至少约为80%。 3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0项之方法,其中该原料果胶 之酯化程度系介于约55%与约80%之间。 3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7项之方法,其中该原料果胶 之酯化程度系介于约60%与约72%之间。 3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0项之方法,其中该原料果胶 之CS系至少约为20。 4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9项之方法,其中该原料果胶 之CS系至少约为200。 4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0项之方法,其中该原料果胶 之CS系至少约为300。 4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1项之方法,其中该原料果胶 之CS系至少约为500。 4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0项之方法,其中该加工果胶 之CS系不大于约20厘泊。 4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3项之方法,其中该加工果胶 之CS系不大于约10厘泊。 4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4项之方法,其中该加工果胶 之CS系不大于约5厘泊。 4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5项之方法,其中该加工果胶 之CS系约为0厘泊。 4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0项之方法,其中该加工果胶 之CS系介于约0厘泊与约20厘泊之间。 4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7项之方法,其中该加工果胶 之CS系介于约0厘泊与约10厘泊之间。 4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0项之方法,其中该原料果胶 之分子量系不大于约240,000。 5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9项之方法,其中该原料果胶 之分子量系不大于约150,000。 5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9项之方法,其中该原料果胶 之分子量系至少约为100,000。 52.一种用以制造一果胶之方法,该方法之步骤包括 : a)在足以使所产生之去酯化果胶具有至少约为10% 的聚集化程度、至少约为55%的酯化程度及大于约0 厘泊的CS之条件下,以植物果胶甲基酯处理一 具有至少约10%的聚集化程度、至少约70%的酯化程 度及大于约0厘泊的CS之果胶;及 b)然后在足以使所产生之果胶具有至少约10%的聚 集化程度及不大于约20厘泊的CS之条件下,以果 胶分解处理该去酯化果胶。 5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果胶,其可被用于一可 食性组成物中。 5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3项之果胶,其中该可食性组 成物进一步包括酪蛋白。 5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4项之果胶,其中该可食性组 成物系为一饮料。 5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5项之果胶,其中该饮料系为 一酸化牛奶饮料。 5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3项之果胶,其中该果胶之 CS系不大于约20厘泊。 5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3项之果胶,其中该果胶之聚 集化程度系介于约15%与约25%之间。 5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3项之果胶,其中该果胶之酯 化程度系介于约60%与约72%之间。 6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3项之果胶,其中该果胶之分 子量系介于约70,000与约90,000之间。 61.一种用以增加一可食性组成物的储存安定性之 方法,该方法包括以聚集化程度至少约为10%、酯化 程度至少约为55%及CS不大于约100厘泊之一果胶, 而配方制造该可食性组成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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