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对象拍摄条件判定装置、图像质量调节装置和图像拍摄设备
摘要 本发明的用于图像拍摄设备的对象拍摄条件判定装置包括:紫外线检测元件,用于检测接收到的紫外线;比较装置,用于将该紫外线检测元件检测到的紫外线强度与事先确定的预定强度进行比较;和判定装置,用于根据该比较装置的比较结果判定对象的拍摄条件。该对象拍摄条件判定装置使得能够快速响应并能够以简单容易的方式调节室内和室外之间图像的白平衡。
申请公布号 CN1753459A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3.29
申请号 CN200410080030.4 申请日期 2004.09.22
申请人 富士施乐株式会社 发明人 八木茂
分类号 H04N5/232(2006.01);H04N9/04(2006.01);G01J1/04(2006.01);G03B7/08(2006.01);G03B19/02(2006.01) 主分类号 H04N5/232(2006.01)
代理机构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李辉
主权项 1.一种用于图像拍摄设备的对象拍摄条件判定装置,包括:紫外线检测元件,用于检测接收到的紫外线;比较装置,用于将该紫外线检测元件检测到的紫外线强度与预定强度进行比较;和判定装置,用于根据该比较装置的比较结果判定对象的拍摄条件。
地址 日本东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