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带有荧光条的安全伞 |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伞,尤其涉及一种用于警示作用的带有荧光条的安全伞。其特点是,沿伞面的边缘置有荧光条。将带有荧光材料的荧光条缝在普通伞的伞面边缘上代替发光器,雨天里撑此伞的行人更容易被驾驶员注意到,从而一定程度上减少交通事故,增加安全效果。 | ||
申请公布号 | CN2765507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6.03.22 |
申请号 | CN200420110317.2 | 申请日期 | 2004.11.25 |
申请人 | 上海市宝山区青少年科学技术指导站 | 发明人 | 傅颖 |
分类号 | A45B25/18(2006.01);G09F13/20(2006.01) | 主分类号 | A45B25/18(2006.01) |
代理机构 | 上海申汇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吴宝根 |
主权项 | 1.一种带有荧光条的安全伞,其特征在于,沿伞面(1)的边缘置有荧光条(2)。 | ||
地址 | 200940上海市宝山同济支路201弄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