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带有荧光条的安全伞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伞,尤其涉及一种用于警示作用的带有荧光条的安全伞。其特点是,沿伞面的边缘置有荧光条。将带有荧光材料的荧光条缝在普通伞的伞面边缘上代替发光器,雨天里撑此伞的行人更容易被驾驶员注意到,从而一定程度上减少交通事故,增加安全效果。
申请公布号 CN2765507Y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3.22
申请号 CN200420110317.2 申请日期 2004.11.25
申请人 上海市宝山区青少年科学技术指导站 发明人 傅颖
分类号 A45B25/18(2006.01);G09F13/20(2006.01) 主分类号 A45B25/18(2006.01)
代理机构 上海申汇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吴宝根
主权项 1.一种带有荧光条的安全伞,其特征在于,沿伞面(1)的边缘置有荧光条(2)。
地址 200940上海市宝山同济支路201弄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