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失效稀土抛光粉的再生方法 |
摘要 |
失效稀土抛光粉的再生方法涉及一种对废旧资源进行再利用的处理方法,特别是通过对失效稀土抛光粉的物理化学处理,使其得以重新利用的方法。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中主要包含有以下步骤:①使失效稀土抛光粉浆液中含有0.5-3摩尔浓度的水溶性碱和/或水溶性氟化物的化学试剂进行化学处理,经过5小时以上的加热搅拌,然后通过沉降、清洗和过滤后回收固体;②将回收的固体进一步热处理后冷却到室温。回收的稀土抛光粉中,大部分玻璃粉末和其它杂质被有效清除,其物理化学特性得到改善。抛光粉回收率通常可达70-80%,抛蚀量一般可接近或达到50以上,可以继续用于玻璃制品的抛光。 |
申请公布号 |
CN1246407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6.03.22 |
申请号 |
CN03119524.5 |
申请日期 |
2003.03.10 |
申请人 |
田汝梅 |
发明人 |
田汝梅 |
分类号 |
C09G1/00(2006.01) |
主分类号 |
C09G1/00(2006.01) |
代理机构 |
天津市三利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刘冀湘 |
主权项 |
1.一种失效稀土抛光粉的再生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方法主要包含有以下步骤:①.使失效稀土抛光粉浆液中含有0.5-3摩尔浓度的水溶性碱和/或水溶性氟化物的化学试剂进行化学处理,经过5小时以上的加热搅拌,然后通过沉降、清洗和过滤后回收固体;②.将回收的固体进一步热处理后冷却到室温。 |
地址 |
300384天津市南开区华苑安华里17-3-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