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对外供电之手摇式充电手电筒
摘要 一种可对外供电之手摇式充电手电筒,系在该手电筒之尾端或适当位置与电路板之间,加设一电源插座,并赖电路板之控制,未插入插头时,该插座之二接脚连结,可进行手摇充电及照明之正常工作,当插入插头时,其二接脚以机械式断开,可利用手机充电器或汽车点烟器对手电筒充电,尤其是利用手摇发电功能及插座之连外装置,对手机等电气用品供电或充电,并于电路中加设声光求救警报系统、FM收音机系统,而成为非常出色之野外休闲用具。
申请公布号 TWM288917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3.21
申请号 TW094216124 申请日期 2005.09.20
申请人 陈又绮 发明人 陈又绮
分类号 F21L13/00 主分类号 F21L13/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简世雄 台北市大安区复兴南路1段90号13楼之4;张世娟 台北市大安区复兴南路1段90号13楼之4
主权项 1.一种可对外供电之手摇式充电手电筒,主要系设 有一壳体,该壳体外缘设有灯罩、复数控制按钮、 摇柄及电源插孔,而壳体内则设有直流马达、齿轮 模组盒、电路板、蓄电单元电源插座以及发光元 件与发光元件;其中该摇柄系藉齿轮模组盒与直流 马达连结,利用齿轮模组盒以将摇柄旋转摇动的动 力加速,令直流马达可快速启动发电,该直流马达 所发出之电能经电路板上的控制电路后,再传送至 蓄电单元以储存电量,或藉电源插座直接由家用电 源对蓄电单元充电或对其他电器充电并可发出警 报讯号者。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对外供电之手摇 式充电手电筒,其中该电源插座系在外壳之尾端或 适当位置与电路板之间所设,可输出入电能量予手 电筒之装置者。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对外供电之手摇 式充电手电筒,其中该电源插座在未插入插头时, 二接脚相联结,形成手摇充电回路。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对外供电之手摇 式充电手电筒,其中该电源插座当有插头插入时, 二接脚以机械式断开,变换为输出入电回路,手摇 所发电能量,由稳压电路模块控制,大部份经电源 插座输出给外接电器,仅有限之部份电能输供照明 之用,或接受外接电器之电源,对蓄电单元充电者 。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对外供电之手摇 式充电手电筒,当插头插入时,二接脚断开,变换为 输出入电回路,经由恒压模块之控制,而令外接电 器之电源向手电筒蓄电单元充电。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对外供电之手摇 式充电手电筒,其中该控制电路系包含整流电路、 恒压电路以及警报集成电路者。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可对外供电之手摇 式充电手电筒,其中,其中该警报集成电路系设有 蜂鸣器者。 图式简单说明: 第1图系为本创作实施例之组合剖示图。 第2图系为本创作实施例以家用电源充电之示意图 。 第3图系为本创作实施例对小型电器回充电量之示 意图。 第4图系为本创作实施例之详细电路图。
地址 台北县树林市保安街2段255巷1弄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