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车辆灯座机构 | ||
摘要 | 本发明系一种车辆灯座机构,灯座后方具有一主光源区,而侧边具有一灯光无效区,该灯光无效区可将车辆侧面包覆,使车辆灯座机构与车辆固定,本发明透过于灯座侧边之灯光无效区上,设置非光滑面之警示部,使其相异于具有光滑面之主光源区,而造成较为突出之视感,在行驶时,其他车辆驾驶人可明显注意到警示部,因而避免侧向擦撞的情形发生。 | ||
申请公布号 | TW200609136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6.03.16 |
申请号 | TW093127447 | 申请日期 | 2004.09.10 |
申请人 | 三阳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林兴义;吴文勇;张明正 |
分类号 | B60Q1/32 | 主分类号 | B60Q1/32 |
代理机构 | 代理人 | 洪澄文;颜锦顺 | |
主权项 | |||
地址 | 新竹县新丰乡上坑村2邻坑子口18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