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已使用地区通讯网之行动电话系统,其特征 在于: 以下述构件所构成:连接控制装置,系分别被设置 在多数之地区通讯网中;统合交换伺服器,经由各 个连接控制装置与私设网际网路所连接;多数之通 讯站,系以有线而连接至前述各个连接控制装置, 作为与地区通讯网之加入者终端所并设之PHS母机 的机能;多数之行动终端,系作为PHS子机之机能; 前述行动终端系具备至少在前述通讯站之间依据 无线通讯协定而进行通讯的无线部、通话部; 前述各个通讯站系具备有:位置登录处理部,系进 行位于自我区域内之行动终端的位置登录处理;无 线通讯协定处理部,为依据无线通讯协定而与该行 动终端进行通讯;网际网路协定处理部,为依据网 际网路协定,进行与前述连接控制装置的通讯; 前述连接控制装置系具备有:网际网路协定处理部 ,为具有网际网路上之IP位址,依据网际网路协定而 进行与前述各个通讯站以及统合交换伺服器的通 讯;连接控制部,为依据来自前述通讯站或是统合 交换伺服器之通讯资料,以进行连接控制; 前述统合交换伺服器系具有:位置资讯资料库,系 为记忆前述连接控制装置之IP位址以及各个通讯 站之IP位址与前述各个行动终端之位置资讯;网际 网路协定处理部,为依据网际网路协定,进行与前 述各个连接控制装置的通讯;连接控制部,系依据 来自前述连接控制装置之通讯资料而进行连接控 制;依据前述通讯资料,以由位置资讯资料库所取 得之行动终端之位置资讯来进行连接控制。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已使用地区通讯网之行 动电话系统,其中前述连接控制装置系更具备有通 讯协定转换部,系将来自前述通讯站或是统合交换 伺服器的通讯资料,依据PSTN上之协定而转换成资 料,前述连接控制部系形成为经由大衆回路网而可 连接至来电端。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已使用地区通讯网之行 动电话系统,其中前述统合交换伺服器系更构成为 可连接至大衆回路网,当来电端系为网际网路电话 的情况下,连接控制部系经由该大衆回路网而形成 为可连接至来电端。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已使用地区通讯网之行 动电话系统,其中前述统合交换伺服器系被构成为 更可连接至国际专用线业者之设置的海外交换机, 当来电端系为大衆回路网加入者之行动电话的情 况下,连接控制端系为,藉由该海外交换机而经由 大衆回路网而形成为可连接至来电端。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已使用地区通讯网之行 动电话系统,其中前述统合交换伺服器系更经由被 设置在海外的统合交换伺服器与私设网际网路所 连接。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已使用地区通讯网之行 动电话系统,其中前述通讯站系为,当通话中之行 动终端为在进行移动时,系进行交接处理。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已使用地区通讯网之行 动电话系统,其中前述地区通讯网系为CATV通讯网 。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已使用地区通讯网之行 动电话系统,其中前述通讯站系具备有CATV资料接 收处理部,系将CATV资料送出至TV影像接收机。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已使用地区通讯网之行 动电话系统,其中前述连接控制装置系具备有CATV 服务处理部,系将CATV资料传送至加入者终端以及 前述通讯站。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已使用地区通讯网之行 动电话系统,其中前述各个通讯站系更具备有IP位 址管理部,系以多数分配在各个通讯站中,经由该 通讯站而管理对于连接中之行动终端所使用的IP 位址。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已使用地区通讯网之行 动电话系统,其中前述行动终端系更具备有模式切 换部,在藉由该模式切换部而选择IP模式的情况下, 为遮蔽由前述通讯站所传送之控制频道资讯中之 指定位元位置的资讯而进行接收。 12.一种已使用地区通讯网之行动电话系统,其特征 在于: 以下述构件所构成:连接控制装置,为被设置在地 区通讯网中;多数之通讯站,经由网际网路而与该 连接控制装置连接,以作为PHS母机之机能;多数之 行动终端,系作为PHS子机之机能; 前述行动终端系具备至少在前述通讯站之间依据 无线通讯协定而进行通讯的无线部、通话部; 前述各个通讯站系具备有:位置登录处理部,系进 行位于自我区域内之行动终端的位置登录处理;无 线通讯协定处理部,为依据无线通讯协定而与该行 动终端进行通讯;网际网路协定处理部,为依据网 际网路协定,进行与前述连接控制装置的通讯; 前述连接控制装置系具备有:位置资讯资料库,为 记忆前述通讯站之IP位址以及各个行动终端之位 置资讯;网际网路协定处理部,为依据网际网路协 定而进行与前述各个连接控制装置的通讯;连接控 制部,为依据来自前述通讯站之通讯资料,以进行 连接控制;基于前述通讯资料,藉由以位置资讯资 料库所取得之行动终端之位置资讯来进行连接控 制。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已使用地区通讯网之 行动电话系统,其中前述各个通讯站系更具备有IP 位址管理部,系以多数分配在各个通讯站中,经由 该通讯站而管理对于连接中之行动终端所使用的 IP位址。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已使用地区通讯网之 行动电话系统,其中前述行动终端系更具备有模式 切换部,在藉由该模式切换部而选择IP模式的情况 下,为遮蔽由前述通讯站所传送之控制频道资讯中 之指定位元位置的资讯而进行接收。 图式简单说明: 第1图所示系有关本发明之第一实施例之行动电话 系统之概略构成的示意图。 第2图所示系为在第1图之行动电话系统中之加入 者之行动终端的构造示意图。 第3图所示系为在第1图之行动电话系统中之通讯 站之构造示意图。 第4图所示系为在第1图中之行动终端与通讯站间 之通讯中的控制频道框架之概略构成示意图。 第5图所示系为在第1图之行动电话系统中之连接 控制装置之构造示意图。 第6图所示系为在第1图之行动电话系统中之统合 交换伺服器之构造示意图。 第7图所示系为有关第1图之实施例之扩大行动电 话系统之概略构造的示意图。 第8图所示系有关本发明之第二实施例之行动电话 系统之概略构成的示意图。 第9图所示系为在第8图之行动电话系统中之闸道 管理器(gate keeper)的构造示意图。 第10图所示系为在第一实施例之行动电话系统以 及第二实施例之行动电话系统之间进行通话之系 统构造的示意图。 第11图所示系为统合第一以及第二实施例之行动 电话系统之系统构造的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