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视机
摘要 【物品用途】本创作系为一种电视机,用以显示影音资讯,并可兼作显示器使用。【创作特点】本创作之造形特点在于以鞋子底面造形来呈现机体之造形正面,而该鞋子底面造形之底侧则具有两圆形造形,而在此圆形造形之间则设计有一类似半圆形之凸起,可更平稳地支撑该机体,且该鞋子底面造形之显示区域的四个角落系分别延伸出四个凹条造形。该鞋子造形之正面设计有一缠绕成类似连续之8字的鞋带造形,且该鞋子造形之脚尖部分则设计有三个类似弯月状与椭圆状之凹口造形。本创作设计意念及所传达之视觉效果新颖而创新,明显有别于其他同类物品造形,合乎新式样专利之要件。
申请公布号 TWD109651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3.11
申请号 TW093307805 申请日期 2004.12.17
申请人 瀚斯宝丽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林炳昕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詹铭文 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2段100号7楼之1;萧锡清 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2段100号7楼之1
主权项
地址 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480号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