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垃圾焚化厂之灰烬处理方法
摘要 垃圾焚化厂灰烬熔渣处理方法中,通过炉篦之原始灰烬熔渣直接分成至少二部份及不在水溶中预先骤冷。此二部份进一步分别处理,粗部份至湿式除渣机(wetdeslagger)。为达成适宜分开二部份,具有32mm粒度之第一部份在第一筛分级中分出,及第一筛分级中此超过筛尺度之部份送至湿式除渣机。通过筛尺度之部份与通过炉篦之属于适宜之物质送至第二筛分级,以筛除0...2mm之细部份。第二筛分级之超过筛尺度部份经除去金属及惰性物质后,用机械方式粉碎。在选用之第三筛分级(8)中,0...2mm细部份连同第二筛分级之超过筛尺度部份送至特别处理。
申请公布号 TW277101 申请公布日期 1996.06.01
申请号 TW084111469 申请日期 1995.10.30
申请人 ABB管理公司 发明人 布鲁多.卡塞;亚佛德.艾德林格;珍–马格.马德里;马库斯.伯金
分类号 F23J1/00 主分类号 F23J1/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巿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1. 一种垃圾焚化厂灰烬熔渣处理方法,其中通过炉篦后之原始灰烬熔渣不经水浴中预先骤冷而直接分成二部份并分别进一步处理,粗部份送至一湿除渣机(4),粗部份包括在第一筛分级(3)中分出之粒度达80mm,较佳者约32mm之第一部份,第一筛分级(3)之超过筛尺度物质送至湿除渣,及通过筛尺度之物质与适宜之通过炉篦物质送至第二筛分级(5),以分出0...2mm之细部份,第二筛分级之超过筛尺度物质经适宜取除金属及惰性物质后予以机械式粉碎,及第二筛分级之通过筛尺度物质送至例如熔化炉(7)之特别处理。2.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第二筛分级之超过筛尺度物质经机械粉碎后,送至第三筛分级(8),第三筛分级之0...2mm细部份亦送至一特别处理,较佳者连同第二筛分级(5)产生之通过筛尺度物质接受特别处理。3.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方法,其中第一筛分级并合于焚化炉(1)之炉篦内或直接连接于炉篦。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方法,其中一网孔式活动筛用作第一筛分级(3)及/或一振动筛用作第二筛分级(5)。5.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方法,其中第一筛分级(3)之超过筛尺度物质直接送至湿除渣机(4)。6.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第一筛分级(3)之通过筛尺度物质藉同时作用成排除空气装置之一排出装置(10)输送至第二筛分级(5)。7.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方法,其中被排出物质在排出装置(10)中同时被冷却。8.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方法,其中空气排除作用亦藉连接于排出装置(10)下游之双转板阀装置(12)进行。9.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方法,其中一分类级(9)连接于第二(5)与第三筛分级(8)之间,以取除金属物,较佳者依照铁及非铁金属以及其他惰性物质分类。图示简单说明:图1显示由各单独组件构成之垃圾焚化厂灰烬熔渣之处理厂;图2为垃圾焚化厂之部份简化纵断面图;
地址 瑞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