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具有高度保密之可携式储存媒体,系设置有 微处理器、感应器以及记忆体;其中: 该微处理器为具有生物特征比对引擎,且微处理器 分别连接有资料传输介面、感应器传输介面及记 忆体传输介面,而资料传输介面为可供连接于预设 之主机端; 该感应器连接于微处理器所设置之感应器传输介 面,且感应器可供使用者输入其生物特征影像; 该记忆体连接于微处理器所设置之记忆体传输介 面,且记忆体储存有可自动执行并常驻于主机端之 加密程式。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高度保密之可 携式储存媒体,其中该资料传输介面可为万用串列 滙流排(USB)传输介面。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高度保密之可 携式储存媒体,其中该资料传输介面可为串列式磁 碟(SATA)传输介面。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高度保密之可 携式储存媒体,其中该生物特征可为使用者之指纹 。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高度保密之可 携式储存媒体,其中该生物特征可为使用者之脸形 。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高度保密之可 携式储存媒体,其中该加密程式之加解密方式可为 高阶编密码标准(Advanced Encryption Standard)。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高度保密之可 携式储存媒体,其中该加密程式之加解密方式可为 资料编密码标准(Data Encryption Standard)。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高度保密之可 携式储存媒体,其中该加密程式之加解密方式可为 RSA加密算法(Rivest Shamir Adleman encryption)。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高度保密之可 携式储存媒体,其中该加密程式之加解密方式可为 三倍数资料编密码运算法则(Triple Data Encryption Algorithm)。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高度保密之可 携式储存媒体,其中该记忆体可为EEROM。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高度保密之可 携式储存媒体,其中该记忆体可为EEPROM。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高度保密之可 携式储存媒体,其中该记忆体可为FLASH。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高度保密之可 携式储存媒体,其中该记忆体为可分割有应用程式 区块与资料储存区块。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具有高度保密之 可携式储存媒体,其中该应用程式区块内储存有加 密程式。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具有高度保密之 可携式储存媒体,其中该应用程式区块可为ISO9660 格式。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具有高度保密之 可携式储存媒体,其中该资料储存区块可为FAT。 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具有高度保密之 可携式储存媒体,其中该资料储存区块可为NTFS。 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高度保密之可 携式储存媒体,其中该储存媒体可为随身碟。 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高度保密之可 携式储存媒体,其中该储存媒体可为记忆卡。 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高度保密之可 携式储存媒体,其中该储存媒体可为硬碟。 图式简单说明: 第一图 系为本创作较佳实施例之方块图。 第二图 系为本创作较佳实施例之动作流程图。 第三图 系为本创作另一较佳实施例之方块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