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普米皮唑(PRAMIPEXOLE)于治疗成瘾病症上之用途
摘要 本专利申请案系关于成瘾性病症、使用精神活性物质之病症、中毒病症、吸药病症、酒精成瘾、菸草成瘾及/或尼古丁成瘾的治疗,其包括将普米皮唑和其衍生物及/或医药上可接受的盐类,以治疗上有效、无毒的剂量投与病人。
申请公布号 TWI250016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3.01
申请号 TW090104177 申请日期 2001.02.23
申请人 法玛西亚-普强公司 发明人 罗伯 克利戴 马歇尔;艾瑞克 和芳 王;非力浦F. 方渥兰德
分类号 A61K31/425;A61P25/30 主分类号 A61K31/425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201号7楼
主权项 1.一种用于治疗或加强治疗酒精成瘾、菸草成瘾 和/或尼古丁成瘾之医药组合物; 该组合物包括具有治疗有效性、非毒性剂量的普 米皮唑,2-胺基-6-正-丙胺基-4,5,6,7-四氢苯并唑化 合物、其之(-)-镜像异构物,或有效量之其二盐酸 盐或其二盐酸盐-(水)及其医药上可接受的盐类。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医药组合物,其中普米皮 唑被用于治疗或加强治疗菸草或尼古丁成瘾症。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医药组合物,其中普米皮 唑被用于减少对菸草或含尼古丁产品的渴望。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医药组合物,其中普米皮 唑被用于减少抽吸或咀嚼菸草或含尼古丁之产品 。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医药组合物,其中普米皮 唑的剂量为约0.01到10.0毫克/日。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医药组合物,其中普米皮 唑的剂量为约0.125到6毫克/日。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医药组合物,其中普米皮 唑投药予病人,开始为0.125毫克,一天三次,然后每5 到7天增加至较高量,直至达到治疗效果。
地址 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