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具有动画编辑工具内容的携带式终端机 |
摘要 |
本发明是关于具有动画编辑工具(FLASH)内容的携带式终端机,为了能够在携带式终端机上自由地制作以及显示动画编辑工具内容,本发明的携带式终端机上具备了保存有‘*.fla’文件、‘*.swf’文件以及‘*.html’文件格式的动画编辑工具内容文件的存储卡;在这里,上述动画编辑工具内容适用于在网站浏览器中动画的制作以及显示;同时执行保存在上述存储卡上的动画编辑工具内容文件,并显示在触摸屏等彩色液晶显示器上。通过本发明,不受环境约束的前提下,用户更加方便地制作以及视听多种多样的动画或者游戏等动画编辑工具内容。 |
申请公布号 |
CN1741001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6.03.01 |
申请号 |
CN200410053988.4 |
申请日期 |
2004.08.25 |
申请人 |
上海乐金广电电子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朴英珍 |
分类号 |
G06F17/00(2006.01) |
主分类号 |
G06F17/00(2006.01) |
代理机构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月珍 |
主权项 |
1、一种具有动画编辑工具内容的携带式终端机,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部件:保存装置,保存适用于动画制作以及显示的动画编辑工具内容文件;控制装置,执行上述动画编辑工具内容文件;显示装置,画面显示上述动画编辑工具内容文件执行中的动画影像以及选择菜单影像;音频输出装置,输出上述动画编辑工具内容文件执行中的音频;按键输入装置,接收上述动画制作以及显示中所需的按键输入指令。 |
地址 |
201206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出口加工区云桥路60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