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装置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将固体废弃物转变为有用东西的装置,特别是一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装置。包括一种炉,该炉具有密闭的第一炉室以及明火加热装置,第一炉室具有进料口、排渣口及出气口,所述的进料口和排渣口、出气口分别位于第一炉室炉体的两端,一种气体回收装置与第一炉室炉体出气口连接,在与进料口连通的进料通道上还设置有进料器,明火加热装置与第一炉室之间隔离有第一炉壁,其特征在于:第一炉体呈自进料口端往排渣口端向下倾斜的分布。本发明的优点在于可以处理多种成分的城市生活垃圾,无须分捡分类,无废气、废水排放;高温加热而非燃烧,工艺操作简便易行,设备投资省,运行费用低;能量回收率高,选址方便,适应性强,易形成产业化推广。 |
申请公布号 |
CN1242856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6.02.22 |
申请号 |
CN01138015.2 |
申请日期 |
2001.12.17 |
申请人 |
福建华港城市环保(垃圾液化)开发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陈明亮;林文俊 |
分类号 |
B09B3/00(2006.01);C10G9/00(2006.01) |
主分类号 |
B09B3/00(2006.01) |
代理机构 |
福州展晖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林天凯 |
主权项 |
1、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装置,包括一种炉,该炉具有密闭的第一炉室(11)以及明火加热装置(12),第一炉室(11)具有进料口(111)、排渣口(112)及出气口(113),所述的进料口和排渣口、出气口分别位于第一炉室炉体的两端,一种气体回收装置(4)与第一炉室炉体出气口(113)连接,在与进料口(111)连通的进料通道上还设置有进料器,明火加热装置(12)与第一炉室(11)之间隔离有第一炉壁,其特征在于:第一炉体呈自进料口端往排渣口端向下倾斜的分布。 |
地址 |
350005福建省福州市广达路24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