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用于制作地板的组合物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制作地板的组合物,该组合物由骨料和用于将骨料结合在一起的粘结材料构成,其中,骨料包括铁矿尾矿粉和铁屑,骨料中的铁或铁的氧化物占其体积的20%-70%,且使粘结材料与骨料之间的体积比为:1∶1-6。用该组合物制作的地板具有较好导热效果,且制作的地板成本非常低。 |
申请公布号 |
CN1736932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6.02.22 |
申请号 |
CN200510046844.0 |
申请日期 |
2005.07.11 |
申请人 |
张伟 |
发明人 |
张伟 |
分类号 |
C04B18/12(2006.01);C04B26/02(2006.01);C04B28/00(2006.01);E04F15/022(2006.01);E04F15/10(2006.01) |
主分类号 |
C04B18/12(2006.01) |
代理机构 |
本溪新科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何军 |
主权项 |
1、一种用于制作地板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组合物由骨料和用于将骨料结合在一起的粘结材料构成,其中,骨料包括铁矿尾矿粉和铁屑,骨料中的铁或铁的氧化物占其体积的20%-70%,且使粘结材料与骨料之间的体积比为:1∶1-6。 |
地址 |
117000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艺术街03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