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数字录像机中录制节目删除方法
摘要 本发明是关于数字录像机中录制节目删除方法相关的、在硬盘等大容量记录媒体当中记录数据的途中,因记录容量的不足,在硬盘存储的录制节目中需要删除某一个时,为了使其按照重要程度低的顺序选择删除录制节目而输出删除推荐表。所以可以大大减少因记录媒体的记录容量的不足而造成数据记录运行的一时停止的时间,同时使用者可以更加简便的选择删除重要度低的录制节目的非常有效的发明。
申请公布号 CN1737937A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2.22
申请号 CN200410053762.4 申请日期 2004.08.16
申请人 上海乐金广电电子有限公司 发明人 鱼昌铉
分类号 G11B27/02(2006.01) 主分类号 G11B27/02(2006.01)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人 陈亮
主权项 1、数字录像机中录制节目删除方法,包括:第一步骤,执行数据记录工作中,因记录媒体的记录容量不足而在上述记录媒体中待录制的节目当中,以重要度低的顺序输出显示删除推荐表;第二步骤,在上述显示的删除推荐表中,使用者确认选择指定的任意一个录制节目,进行删除处理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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