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同步移动通信终端的视频/音频数据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缩短在移动通信终端中同步视频/音频数据的时间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在移动通信终端中通过一组对话接收视频/音频数据,确定已接收的视频/音频数据的一个当前采样率与已接收的视频/音频数据的在前采样率是否一致,根据该确定计算一个标准时间,并且根据计算的标准时间同步视频/音频数据。如果确定当前采样率与在前采样率一致,则标准时间是根据一个预置比计算的。但是,如果确定当前采样率与在前采样率不一致,则标准时间是根据一个实时协议(RTP)时间标记的一个变化值和一个网络时间协议(NTP)时间标记的一个变化值计算的。
申请公布号 CN1738437A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2.22
申请号 CN200510103827.6 申请日期 2005.06.22
申请人 LG电子株式会社 发明人 徐光德;金燦佑
分类号 H04N7/54(2006.01) 主分类号 H04N7/54(2006.01)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人 钱慰民
主权项 1.一种用于同步一个移动通信终端的视频/音频数据的方法,该方法包括:通过一组对话在该移动通信终端中接收视频/音频数据;确定该接收的视频/音频数据的当前采样率与该接收的视频/音频数据的在前采样率是否一致;根据该确定计算一个标准时间;和并且根据该计算的标准时间同步该视频/音频数据。
地址 韩国首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