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可闪光的安全警示器 |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交通安全防范领域的安全警示器件。其技术方案是:由二极管D1、转换开关K组成充电、警示转换电路,控制电源DC的充电和供电;由时基电路IC、电阻R1、R2电容C1、C2、继电器J组成交替闪光控制电路;由数组发光二极管LED1和LED2组成发光体,继电器J的两端并联保护二极管D2。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使用方便,配套在车辆上或车辆外部,当发生紧急情况时,可起到醒目的警示作用,有效的防止事故发生。 | ||
申请公布号 | CN200990121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7.12.12 |
申请号 | CN200620010960.7 | 申请日期 | 2006.10.19 |
申请人 | 高子泉 | 发明人 | 高子泉 |
分类号 | G08B5/38(2006.01) | 主分类号 | G08B5/38(2006.01) |
代理机构 | 东营双桥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侯华颂 |
主权项 | 1、一种可闪光的安全警示器,包括电源和发光体,其特征是:还包括由二极管(D1)、转换开关(K)组成的充电、警示转换电路,由时基电路(IC)、电阻(R1、R2)、电容(C1、C2)、继电器(J)组成交替闪光控制电路组成,发光体由发光二极管(LED1、LED2)串、并联组成。 | ||
地址 | 257300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府前街29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