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带有无线通信便携式终端的语音电话会议系统 |
摘要 |
带有无线通信便携式终端的语音电话会议系统。本发明的目的是从适用性的角度来实现语音电话会议中讲话权的转移。在本发明中,引入了PoC服务器来实现新的功能,如讲话权转移、讲话权获取预约、以及讲话权夺取等。该PoC服务器具有电话会议在场管理部、电话会议管理部和电话会议语音通信管理部。在电话会议在场管理部的在场数据存储部中管理讲话权。该电话会议在场管理部直接管理在场数据存储部,但是电话会议管理部管理讲话权的转移。此外,电话会议管理部通过讲话权预约列表存储部来管理讲话权的预约。电话会议语音通信管理部进行语音数据的路由。此时,只传送从拥有讲话权的用户接收到的语音数据。 |
申请公布号 |
CN1735112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6.02.15 |
申请号 |
CN200510005080.0 |
申请日期 |
2005.01.31 |
申请人 |
富士通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森岛寿之;铃木贵子;山本有辉;大野敬史;奥山敏;堀尾健一;角田润;军地利尚;田渊裕士 |
分类号 |
H04M3/56(2006.01);H04Q7/38(2006.01) |
主分类号 |
H04M3/56(2006.01) |
代理机构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黄纶伟 |
主权项 |
1、一种针对语音电话会议中的讲话权的信息处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骤:从第二用户的终端接收转移所述讲话权的请求,所述请求包括第一用户的识别信息,所述第一用户是所述讲话权的转移目的方;如果所述转移所述讲话权的请求满足预定条件,则将所述第一用户的所述识别信息作为具有所述讲话权的用户的识别信息存储在用于存储与所述语音电话会议的状态相关的数据的数据存储部中,所述数据包括具有所述讲话权的用户的识别信息;并且将表示所述第一用户具有所述讲话权的数据发送到所述第一用户的终端。 |
地址 |
日本神奈川县川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