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发光装置,尤指一种模组共用之发光装置,系 包括有座体、导光体及发光二极体组成;其中: 该座体内为形成有内凹之容置槽,并于座体一侧表 面贯穿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之嵌置槽; 该导光体为水平设置于座体之容置槽内;及 该发光二极体为垂直嵌设于座体之嵌置槽呈一定 位,且发光二极体的照射路径为正对于导光体一侧 边。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发光装置,其中该座 体可为铜、铝、铜铝合金或导热系数良好之金属 材质所构成。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发光装置,其中该导 光体为由透明或半透明材质所制成。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发光装置,其中该导 光体内可进一步设置有反光片,且反光片为呈弧面 状,而导光体与反光片可为不同材质所一体成型制 成者。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发光装置,其中该导 光体外侧可进一步贴合有反光片,且反光片为呈弧 面状。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发光装置,其中该导 光体外侧可进一步印刷有反光材质,其反光材质可 为铬、镁或可供光线反射之材质所构成。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发光装置,其中该座 体之容置槽的内壁面可进一步印刷有反光材质,其 反光材质可为铬、镁或可供光线反射之材质所构 成。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发光装置,其中该发 光二极体为具有一基座,且基座中央处为设有一凹 槽,并于凹槽处设有透光罩,另于基座内收容有发 光晶片,而基座一侧为延伸有复数极脚,而远离极 脚另侧则弯折有金属支架。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发光装置,其中该发 光二极体可进一步同时设置于导光体二侧,且发光 二极体的照射路径为分别向内相对于导光体一侧 边。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发光装置,其中该 发光二极体可为全彩LED(Light Emitting Diode)或是不同 颜色之高亮度发光二极体。 图式简单说明: 第一图 系为本创作较佳实施例之立体外观图。 第二图 系为本创作较佳实施例之立体分解图。 第二A图 系为本创作另一较佳实施例之立体分解 图。 第二B图 系为本创作再一较佳实施例之立体分解 图。 第三图 系为本创作较佳实施例之侧视剖面图。 第四图 系为本创作又一较佳实施例之立体分解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