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具除臭功能之烟灰容器结构,其系包括: 一容器本体,其具一容置空间,该容置空间顶端具 一敞开口; 一盖体,系组设于容器本体之敞开口,藉以可控制 容置空间之开启或关闭状态; 一负离子产生器,系组设于容器本体或盖体其中一 者之预定部位; 一供电源,系藉以供应负离子产生器所需之电力者 。 2.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除臭功能之烟 灰容器结构,其中该容器本体之敞开口可为斜倾面 或水平面型式者。 3.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除臭功能之烟 灰容器结构,其中该盖体可为一掀启式结构型态者 。 4.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具除臭功能之烟 灰容器结构,其中该盖体上更可组设有触动式开关 ,藉以当盖体被掀启时得自动启动负离子产生器运 作者。 5.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具除臭功能之烟 灰容器结构,其中该盖体上更可组设有发光体。 6.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除臭功能之烟 灰容器结构,其中该供电源可为外接式之车充式插 头或市电插头、或者是内置于容器本体之电池组 者。 7.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除臭功能之烟 灰容器结构,其中该容器本体之敞开口更可设置有 香烟置定部者。 8.一种具除臭功能之烟灰容器结构,其系包括: 一容器本体,其具一容置空间,该容置空间顶端具 一敞开口; 一负离子产生器,系组设于容器本体或盖体其中一 者之预定部位; 一供电源,系藉以供应负离子产生器所需之电力者 。 9.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具除臭功能之烟 灰容器结构,其中该容器本体之敞开口可为斜倾面 或水平面型式者。 10.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具除臭功能之烟 灰容器结构,其中该供电源可为外接式之车充式插 头或市电插头、或者是内置于容器本体之电池组 者。 11.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具除臭功能之烟 灰容器结构,其中该容器本体之敞开口更可设置有 香烟置定部者。 图式简单说明: 第1图:系本创作较佳实施例之立体图一,系盖体掀 启状态。 第2图:系本创作较佳实施例之立体图二,系盖体关 闭状态。 第3图:系本创作之供电源型态之另一实施例图。 第4图:系本创作较佳实施例之剖视图,并示意其使 用状态。 第5图:系本创作之供电源型态之又一实施例图。 第6图:系本创作之负离子产生器组配型态之另一 实施例图。 第7图:系本创作之容器本体敞开口型态之另一实 施例图。 第8图:系本创作之容器本体为无盖体型态之实施 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