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背光模组以及使用此背光模组之液晶显示器
摘要 一种背光模组及使用此背光模组之液晶显示器。液晶显示器包括一液晶显示面板及一背光模组。背光模组配置于液晶显示面板下,以提供面光源。背光模组包括一第一框架、一导光板、至少一反射罩、至少一线性光源及至少一定位件。第一框架具有一底板及垂直连接底板之周缘的多个侧板。导光板配置于第一框架之底板上,且具有至少一入光面。反射罩组装于导光板之入光面旁。线性光源配置于导光板之入光面与反射罩之间。定位件组装于线性光源之一端,且具有至少一卡置槽。反射罩之一侧及侧板中邻近反射罩者之一侧系卡置于定位件之卡置槽内。
申请公布号 TWI247171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1.11
申请号 TW093129341 申请日期 2004.09.29
申请人 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廖国栋;朱国良
分类号 G02F1/133 主分类号 G02F1/133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詹铭文 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2段100号7楼之1;萧锡清 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2段100号7楼之1
主权项 1.一种背光模组,包括: 一第一框架,具有一底板及垂直连接该底板之周缘 的多数个侧板; 一导光板,配置于该第一框架之该底板上,且该导 光板具有至少一入光面; 至少一反射罩,组装于该导光板之一侧,且位于该 入光面旁; 至少一线性光源,配置于该导光板之该入光面与该 反射罩之间;以及 至少一定位件,组装于该线性光源之一端,该定位 件具有一卡置槽,其中该反射罩之一侧及该些侧板 中邻近该反射罩者之一侧系卡置于该定位件之该 卡置槽内。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背光模组,更包括一 第二框架,组装至该第一框架上,用以将该导光板 固定于该第一框架与该第二框架之间。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背光模组,其中该线 性光源包括冷阴极萤光灯管或发光二极体阵列。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背光模组,其中该导 光板包括平板型导光板或楔形导光板。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背光模组,更包括至 少一光学膜片,配置于该导光板上。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背光模组,其中该光 学膜片包括棱镜片。 7.一种背光模组,包括: 一第一框架,具有一底板及垂直连接该底板之周缘 的多数个侧板; 一导光板,配置于该第一框架之该底板上,且该导 光板具有至少一入光面; 至少一反射罩,组装于该导光板之一侧,且位于该 入光面旁; 至少一线性光源,配置于该导光板之该入光面与该 反射罩之间;以及 至少一定位件,组装于该线性光源之一端,该定位 件具有一第一卡置槽与一第二卡置槽,其中该反射 罩之一侧系卡置于该定位件之该第一卡置槽内,而 该些侧板中邻近该反射罩者之一侧系卡置于该定 位件之该第二卡置槽内。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背光模组,更包括一 第二框架,组装至该第一框架上,用以将该导光板 固定于该第一框架与该第二框架之间。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背光模组,其中该线 性光源包括冷阴极萤光灯管或发光二极体阵列。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背光模组,其中该 导光板包括平板型导光板或楔形导光板。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背光模组,更包括 至少一光学膜片,配置于该导光板上。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背光模组,其中该 光学膜片包括棱镜片。 13.一种液晶显示器,包括: 一液晶显示面板; 一背光模组,配置于该液晶显示面板下,用以提供 该液晶显示面板所需之面光源,该背光模组包括: 一第一框架,具有一底板及垂直连接该底板之周缘 的多数个侧板; 一导光板,配置于该第一框架之该底板上,且该导 光板具有至少一入光面; 至少一反射罩,组装于该导光板之一侧,且位于该 入光面旁; 至少一线性光源,配置于该导光板之该入光面与该 反射罩之间;以及 至少一定位件,组装于该线性光源之一端,该定位 件具有一卡置槽,其中该反射罩之一侧及该些侧板 中邻近该反射罩者之一侧系卡置于该定位件之该 卡置槽内。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其中 该背光模组更包括一第二框架,组装至该第一框架 上,用以将该导光板固定于该第一框架与该第二框 架之间。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其中 该线性光源包括冷阴极萤光灯管或发光二极体阵 列。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其中 该导光板包括平板型导光板或楔形导光板。 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其中 该背光模组更包括至少一光学膜片,配置于该导光 板上。 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其中 该光学膜片包括棱镜片。 19.一种液晶显示器,包括: 一液晶显示面板; 一背光模组,配置于该液晶显示面板下,用以提供 该液晶显示面板所需之面光源,该背光模组包括: 一第一框架,具有一底板及垂直连接该底板之周缘 的多数个侧板; 一导光板,配置于该第一框架之该底板上,且该导 光板具有至少一入光面; 至少一反射罩,组装于该导光板之一侧,且位于该 入光面旁; 至少一线性光源,配置于该导光板之该入光面与该 反射罩之间;以及 至少一定位件,组装于该线性光源之一端,该定位 件具有一第一卡置槽与一第二卡置槽,其中该反射 罩之一侧系卡置于该定位件之该第一卡置槽内,而 该些侧板中邻近该反射罩者之一侧系卡置于该定 位件之该第二卡置槽内。 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其中 该背光模组更包括一第二框架,组装至该第一框架 上,用以将该导光板固定于该第一框架与该第二框 架之间。 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其中 该线性光源包括冷阴极萤光灯管或发光二极体阵 列。 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其中 该导光板包括平板型导光板或楔形导光板。 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其中 该背光模组更包括至少一光学膜片,配置于该导光 板上。 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其中 该光学膜片包括棱镜片。 图式简单说明: 图1绘示为一习知的侧边入光式背光模组之爆炸图 。 图2绘示为图1之A部分的放大图。 图3绘示为本发明一实施例之液晶显示器的概略示 意图。 图4绘示为图3之背光模组的爆炸图。 图5绘示为本发明一实施例之定位件的立体图。 图6绘示为本实施例之定位件与相邻元件的组合图 。 图7绘示为本发明另一实施例之定位件的立体图。
地址 台北市中山区中山北路3段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