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彩妆盒的可携式资讯装置
摘要 一种具有彩妆盒的可携式资讯装置,包括一机体以及一承盘,该承盘以滑动、旋转或开合等方式整合于该机体上,达到减少携带物件的目的。
申请公布号 TWM285861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1.11
申请号 TW094210360 申请日期 2005.06.20
申请人 鸿芯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葛娟;刘鸿达
分类号 H04M1/02;A45D33/26 主分类号 H04M1/0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黄重智 新竹市四维路130号13楼之7
主权项 1.一种具有彩妆盒的可携式资讯装置,包括: 一机体;以及 一承盘,以滑动方式与该机体结合,并藉二者相对 滑动使该承盘与该机体成叠合状态或部分分离状 态,以收纳或打开该承盘; 其中,该承盘包括数个容槽,以分别装入不同的化 妆品及/或保养品。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可携式资讯装置,其中该 机体包括手机、个人数位助理、电子相本或音乐 播放器。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可携式资讯装置,其中该 化妆品包括口红、粉彩、眼影、粉饼、睫毛膏、 眉笔及染料。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可携式资讯装置,其中该 保养品包括乳液、隔离霜、菁华露、防晒品、活 肤霜、护肤霜、保湿霜、洁肤乳及去角质乳。 5.一种具有彩妆盒的可携式资讯装置,包括: 一机体;以及 一承盘,以旋转方式与该机体结合,并藉二者相对 旋转使该承盘与该机体成叠合状态或部分分离状 态,以收纳或打开该承盘; 其中,该承盘包括数个容槽,以分别装入不同的化 妆品及/或保养品。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可携式资讯装置,其中该 机体包括手机、个人数位助理、电子相本或音乐 播放器。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可携式资讯装置,其中该 化妆品包括口红、粉彩、眼影、粉饼、睫毛膏、 眉笔及染料。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可携式资讯装置,其中该 保养品包括乳液、隔离霜、菁华露、防晒品、活 肤霜、护肤霜、保湿霜、洁肤乳及去角质乳。 9.一种具有彩妆盒的可携式资讯装置,包括: 一机体;以及 一承盘,以折叠方式与该机体结合,并藉由二者的 开合打开或收纳该承盘; 其中,该承盘包括数个容槽,以分别装入不同的化 妆品及/或保养品。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可携式资讯装置,其中 该机体包括手机、个人数位助理或音乐播放器。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可携式资讯装置,其中 该化妆品包括口红、粉彩、眼影、粉饼、睫毛膏 、眉笔及染料。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可携式资讯装置,其中 该保养品包括乳液、隔离霜、菁华露、防晒品、 活肤霜、护肤霜、保湿霜、洁肤乳及去角质乳。 13.一种具有彩妆盒的可携式资讯装置,包括: 一机体, 一掀盖,位于该机体的上方; 一承盘,位于该掀盖中;以及 一盖板,位于该承盘的上方并以开合方式与该掀盖 结合,以打开或收纳该承盘; 其中,该承盘包括数个容槽,以分别装入不同的化 妆品及/或保养品。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可携式资讯装置,其中 该机体包括手机、个人数位助理、电子相本或音 乐播放器。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可携式资讯装置,其中 该化妆品包括口红、粉彩、眼影、粉饼、睫毛膏 、眉笔及染料。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可携式资讯装置,其中 该保养品包括口红、粉彩、眼影、粉饼、睫毛膏 、眉笔及染料。 图式简单说明: 第一图系本创作的一实施例的示意图; 第二图A系承盘滑动前的侧视图; 第二图B系承盘滑动后的侧视图; 第三图A系承盘向上打开的侧视图; 第三图B系承盘水在平方向打开的示意图; 第四图系本创作的一实施例的示意图; 第五图系承盘的旋转轴位于机体下方的示意图; 第六图系本创作的一实施例的示意图; 第七图A系承盘成打开状态的示意图; 第七图B系承盘成收纳状态的示意图;以及 第八图系本创作的一实施例的示意图。
地址 新竹市光复路2段295号15楼之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