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视机
摘要 【物品用途】本创作系为一可供影音播放亦可作为显示器之电视机。【创作特点】本创作之特征以充满童话梦幻感之卡通世界为主题设计;由前视图观之,主体面板四边线条成圆弧波浪曲线,其造型状似漂浮于天空中的蓬松云朵,且萤幕右侧所设置之天线以一对汽球造型佐以点缀,而复数个心型按键设置于萤幕下方,为本创作增添俏皮活泼之卡通化造型风格;萤幕左下方系饰有一卡通人物造型饰片,以其慵懒惬意笔触传达梦境中天马行空之视觉意象,并将带给使用者无限想像空间。
申请公布号 TWD108754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1.11
申请号 TW093308207 申请日期 2004.12.29
申请人 瀚斯宝丽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林炳昕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吴冠赐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102号9楼;杨庆隆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102号9楼;林志鸿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102号9楼
主权项
地址 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480号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