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视机
摘要 【物品用途】本创作系为一种电视机,用以显示光学影像,另亦可作为显示器用途。【创作特点】本创作之造型特点在于以一类似船的造型来呈现机体之外观,其中一类似船长帽之造型系位于机体的上缘,而一类似鱼尾状造型系由船长帽造型的尾端延伸出来。机体之上部为船造型的座舱部分,而机体的下部为船造型的底舱部分,其中一尾巴造型系突出于船造型的底舱部分。本创作藉人、船、鱼的局部意象构成实际生活之写照,造型特点尚未揭露于申请日前同类物品造型,合乎新式样专利要件。
申请公布号 TWD108731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1.11
申请号 TW093308055 申请日期 2004.12.23
申请人 瀚斯宝丽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林炳昕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詹铭文 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2段100号7楼之1;萧锡清 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2段100号7楼之1
主权项
地址 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480号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