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火化炉进棺机构(二),系在于遗体火化炉、 告别厅与捡骨区间设置之,其包括: 至少一横向台车,系可沿预设轨道做横向位移; 活动式炉台,系对应上述横向台车设置之而可置于 横向台车上前后位移,其上可供棺木置放;及, 横移轨道,系供上述横向台车做预设轨迹之移动。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火化炉进棺机构(二), 其中,横移轨道系横设于火化炉与告别厅间,并分 别向左右方直达一捡骨区。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火化炉进棺机构(二), 其中,横向台车上设有可供火动式炉台做前后移动 之纵向轨道。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火化炉进棺机构(二), 其中,横移台车上的活动式炉台,于横向台车达定 位时,向前可直接进入火化炉。 图式简单说明: 第1图为本创作一较佳具体实施例火化炉、告别厅 、捡骨区及横移轨道之配置图。 第2、3、5图为本创作一较佳具体实施例之各组装 步骤图。 第4A、4B图为本创作一较佳具体实施例之活动式炉 台与横向台车之组合图。 第6、8、11-23图为本创作一较佳具体实施例之使用 示意图。 第7A、7B图为本创作一较佳具体实施例之移动式棺 木车与棺木结合示意图及侧视图。 第9A、9B图为本创作一较佳具体实施例之移动式棺 木车、棺木、活动式炉台与横向台车结合示意图 及侧视图。 第10图为本创作一较佳具体实施例之移动式棺木 车移出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