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光传输系统、其中使用的激发光源停止装置及其停止方法
摘要 本发明的光传输系统具备以下部件而构成:输出信号光的光发射器;输出与所述信号光具有不同波长的监视光的监视光发射器;光合波器,其将所述信号光和所述监视光进行合波生成合波信号光后输出;中继传输路,其利用分布拉曼放大用激发光源输出的激发光的拉曼放大效果使所述合波信号光放大后传输;光分波器,其将通过所述中继传输路传输的所述合波信号光分波成每个所述波长后、分离所述监视光后输出所述信号光;光接收器,其接收从该光分波器输出的所述信号光;激发光源停止装置,其时常监视所述监视光的传输状态,当该监视光的传输停止时,使所述分布拉曼放大用激发光源停止输出所述激发光的发光。
申请公布号 CN1713550A 申请公布日期 2005.12.28
申请号 CN200510079510.3 申请日期 2005.06.22
申请人 日本电气株式会社 发明人 奥野秀树
分类号 H04B10/08;H04B10/12 主分类号 H04B10/08
代理机构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汪惠民
主权项 1.一种光传输系统,其特征在于,具备:输出信号光的光发射器,输出与所述信号光具有不同波长的监视光的监视光发射器,光合波器,其将所述信号光和所述监视光进行合波生成合波信号光输出;中继传输路,其利用分布拉曼放大用激发光源输出的激发光的拉曼放大效果,使所述合波信号光放大后传输;光分波器,其将通过所述中继传输路传输的所述合波信号光分波成每个所述波长后,从所述监视光进行分离后输出所述信号光;光接收器,其接收从所述光分波器所输出的所述信号光;激发光源停止装置,其时常监视所述监视光的传输状态,当该监视光的传输停止时,使所述分布拉曼放大用激发光源停止输出所述激发光的发光。
地址 日本东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