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有机电场发光元件
摘要 一种有机电场发光元件,在阳极(2)上依次形成电洞注入层(3)、电洞输送层(4)、蓝色光发光层(5)、橙色光发光层(6)、电子输送层(7)、电子注入层(8)以及阴极(9)。蓝色光发光层(5)系由掺杂了辅助掺杂剂和发出蓝色光的发光掺杂剂的主材料构成。辅助掺杂剂系使用电洞输送层(4)中所用的材料。橙色光发光层(6)系由掺杂了发出橙色光的发光掺杂剂的主材料构成。本发明系提供一种能够以高效率发出白色光的有机EL元件。
申请公布号 TWI246358 申请公布日期 2005.12.21
申请号 TW093108252 申请日期 2004.03.26
申请人 三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神野浩;松末哲征;齐藤香织;滨田佑次
分类号 H05B33/20 主分类号 H05B33/2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洪武雄 台北市中正区博爱路80号6楼;陈昭诚 台北市中正区博爱路80号6楼
主权项 1.一种有机电场发光元件,是在第1电极和第2电极之间具有发光层的有机电场发光元件,其特征系:所述发光层系含有2种以上不同的发光材料,上述2种以上不同的发光材料中,至少1种是磷光发光材料、而上述发光层包括短波长发光层和长波长发光层,上述短波长发光层发出的光的波峰波长中至少1种在430nm至520nm之范围内,上述长波长发光层发出的光的波峰波长中至少1种在520nm至630nm之范围者。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有机电场发光元件,其中,上述长波长发光层系含有第1主材料和第1磷光发光材料者。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有机电场发光元件,其中,上述第1磷光发光材料系具有下述式(A1)所代表的分子结构,式(A1)中的A为取代基,R1和R2互为相同或不同,各为氢原子、卤素原子或取代基,L为取代基,M为重金属,m为1、2或3,2m+2n=6或2m+n=6者;(化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有机电场发光元件,其中,上述R1为氢原子,上述R2系具有下述式(A2)所代表的分子结构,式(A2)中的R3为氢原子、卤素原子或取代基者;(化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有机电场发光元件,其中,上述A系具有下述式(A3)所代表的分子结构,式(A3)中的R4为氢原子、卤素原子或取代基者;(化3)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有机电场发光元件,其中,上述第1磷光发光材料系具有含有下述式(A4)的分子结构的三(2-苯基)铱骨架,式(A4)中的R5和R6互为相同或不同之氢原子、卤素原子或取代基者;(化4)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至第6项中任一项之有机电场发光元件,其中,上述第1电极为阳极,上述第2电极为阴极,在上述阳极和上述阴极之间依次形成上述长波长发光层以及上述短波长发光层,上述长波长发光层系进一步含有具有电洞输送能力的第1辅助掺杂剂者。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有机电场发光元件,其中,上述第1磷光发光材料以及上述第1辅助掺杂剂的总体积率,相对于上述长波长发光层为3至40%者。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有机电场发光元件,其中,上述第1主材料的最高被占分子轨道的能级H6、上述第1磷光发光材料的最高被占分子轨道的能级H4以及所述第1辅助掺杂剂的最高被占分子轨道的能级H5系满足于下式(5)至(7)所表示的关系者:H4<H5<H6 ……(5)|H6一H5|<0.4eV ……(6)|H5一H4|<0.4eV ……(7)。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有机电场发光元件,其中,上述第1辅助掺杂剂系由胺类材料、衍生物或铱配位化合物所构成者。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有机电场发光元件,其中,上述长波长发光层发出的光的最大发光波峰强度和上述短波长发光层发出的光的最大发光波峰强度之比是100对20至100者。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至第6项中任一项之有机电场发光元件,其中,上述第1电极为阳极,上述第2电极为阴极,在上述阳极和阴极之间依次形成上述长波长发光层和上述短波长发光层,上述短波长发光层系进一步含有第2主材料和辅助掺杂剂,上述辅助掺杂剂系由和上述第1主材料相同的材料所构成者。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有机电场发光元件,其中,上述短波长发光层系含有第2磷光发光材料者。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至第6项中任一项之有机电场发光元件,其中,上述短波长发光层系含有第2主材料和第2磷光发光材料者。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有机电场发光元件,其中,上述第2磷光发光材料系具有下述式(B1)所代表的分子结构,式(B1)中的A为取代基,R10为氢原子、卤素原子或取代基,L为取代基,M为重金属,m为1、2或3,2m+2n=6或2m+n=6者;(化5)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有机电场发光元件,其中,上述A系具有下述式(B2)所代表的分子结构,式(B2)中的R11为氢原子、卤素原子或取代基者;(化6)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有机电场发光元件,其中,上述第1电极为阳极,上述第2电极为阴极,在上述阳极和上述阴极之间依次形成上述短波长发光层以及上述长波长发光层,上述短波长发光层系进一步含有具有电洞输送能力的第2辅助掺杂剂者。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有机电场发光元件,其中,上述第2磷光发光材料和上述第2辅助掺杂剂的总体积率,相对于上述短波长发光层为3至40%者。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有机电场发光元件,其中,上述第2主材料的最高被占分子轨道的能级H3、上述第2磷光发光材料的最高被占分子轨道的能级H1以及上述第2辅助掺杂剂的最高被占分子轨道的能级H2系满足于下式(9)所表示的关系者:Hl<H2<H3 ……(9)。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有机电场发光元件,其中,上述第2辅助掺杂剂系由胺类材料、衍生物或铱配位化合物所构成者。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有机电场发光元件,其中,上述短波长发光层发出的光的最大发光波峰强度和上述长波长发光层发出的光的最大发光波峰强度之比是100对20至100者。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有机电场发光元件,其中,上述第1电极为阳极,上述第2电极为阴极,在上述阳极和上述阴极之间依次形成上述短波长发光层和上述长波长发光层,上述长波长发光层系进一步含有第1主材料,上述短波长发光层系进一步含有第2主材料和辅助掺杂剂,上述辅助掺杂剂系由和上述第1主材料相同的材料所构成者。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有机电场发光元件,其中,上述长波长发光层系含有第1主材料和第1磷光发光材料,上述短波长发光层系含有第2主材料、第2磷光发光材料以及辅助掺杂剂,上述辅助掺杂剂系由和上述第1主材料相同的材料所构成者。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是表示本发明的一实施方式的有机EL元件的模式截面图。第2图是第1实施方式的有机EL元件中的电洞输送层、蓝色光发光层、掺杂剂和辅助掺杂剂的最低空分子轨道(LUMO)和最高被占分子轨道(HOMO)的能级图。第3图是表示第2实施方式的有机EL元件的模式截面图。第4图是第2实施方式的有机EL元件中的电洞输送层、橙色光发光层、掺杂剂和辅助掺杂剂的最低空分子轨道(LUMO)和最高被占分子轨道(HOMO)的能级图。第5图表示由根据实施例1、2、4和比较例2所制作的有机EL元件发出的光强度的谱图。第6图是NPB掺杂浓度与橙色光发光层的发光峰强度和发光色(CIE的x値)之间的关系的测定结果图。第7图是NPB掺杂浓度与蓝色光发光层的发光峰强度和发光色(CIE的x値)之间的关系的测定结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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