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治疗或预防慢性痛之医药组合物
摘要 揭示一种治疗或预防人患生理或精神疾病的方法及组合物,于此等疾病中抑制去甲肾上线素之再吸收是有益的。此等组合物含有具血清紧张素(Ki)/去甲肾上腺素(Ki)之药理选择性至少约5000的化合物。此类化合物的例包括瑞博斯亭(reboxetine),较佳是瑞博斯亭的光学上为纯的(S,S)对映体。此法一般包括给予治疗量的此类组合物。另外还揭示以此组合物制备药物,以及使用此等组合物制成药物治疗或预防人患生理或精神疾病的用途。
申请公布号 TWI245631 申请公布日期 2005.12.21
申请号 TW089113086 申请日期 2000.09.05
申请人 法玛西亚-普强公司 发明人 艾瑞克 H. F. 王;沙伊杜丁 阿梅德;罗伯特 克莱德 马歇尔;罗伯特 麦克阿瑟;邓肯P. 泰勒;拉斯 伯杰森;帕斯奎尔 赛特拉
分类号 A61K31/5375 主分类号 A61K31/5375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201号7楼
主权项 1.一种用于治疗或预防慢性痛之医药组合物,其包括光学上为纯的(S,S)瑞博斯亭,或其医药上可接受的盐,该化合物基本上无(R,R)瑞博斯亭。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中该(S,S)瑞博斯亭是以0.1至10毫克/天的量给予。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组合物,其中该(S,S)瑞博斯亭是以0.5至8毫克/天的量给予。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组合物,其中该(S,S)瑞博斯亭是以0.5至5毫克/天的量给予。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组合物,其中该(S,S)瑞博斯亭是以0.5至2.5毫克/天的量给予。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组合物,其中该(S,S)瑞博斯亭是以0.5至0.9毫克/天的量给予。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组合物,其中该(S,S)瑞博斯亭是以0.5至0.8毫克/天的量给予。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组合物,其中该(S,S)瑞博斯亭是以0.5至0.75毫克/天的量给予。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8项中任一项之组合物,其中该(S,S)瑞博斯亭之医药上可接受的盐是甲烷磺酸盐。1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8项中任一项之组合物,其中光学上为纯的(S,S)瑞博斯亭或其医药上可接受的盐含至少90%重量比的(S,S)瑞博斯亭,及少于10%重量比的(R,R)瑞博斯亭,此系以其内的(S,S)及(R,R)瑞博斯亭的总重量为准。11.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组合物,其中光学上为纯的(S,S)瑞博斯亭或其医药上可接受的盐含至少97%重量比的(S,S)瑞博斯亭,及少于3%重量比的(R,R)瑞博斯亭,此系以其内的(S,S)及(R,R)瑞博斯亭的总重量为准。1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组合物,其中光学上为纯的(S,S)瑞博斯亭或其医药上可接受的盐含至少99%重量比的(S,S)瑞博斯亭,及少于1%重量比的(R,R)瑞博斯亭,此系以其内的(S,S)及(R,R)瑞博斯亭的总重量为准。
地址 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