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有机发光二极体
摘要 一种有机发光二极体,其基本结构包括二电极以及一有机电激发光结构。该有机电激发光结构设于该二电极之间,其包含一红光发射单元;一绿光发射单元与该红光发射单元相堆叠;一蓝光发射单元与该红光发射单元及该绿光发射单元相堆叠;以及一光补偿单元与该红光发射单元、该绿光发射单元及该蓝光发射单元相堆叠。该光补偿单元系选自一白光补偿单元、一红光补偿单元、一绿光补偿单元、一蓝光补偿单元及其任意堆叠组合之群组其中之一。
申请公布号 TWI246353 申请公布日期 2005.12.21
申请号 TW094104786 申请日期 2005.02.18
申请人 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游宗烨
分类号 H05B33/00;H01L33/00 主分类号 H05B33/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李长铭 台北市中山区南京东路2段53号9楼
主权项 1.一种有机发光二极体,包括: 二电极;以及 一有机电激发光结构,设置于该二电极之间,包含: 一红光发射单元; 一绿光发射单元; 一蓝光发射单元,其中该红光发射单元、该绿光发 射单元以及该蓝光发射单元系相互堆叠; 至少一电荷产生层,设置于该等光发射单元之间; 以及 至少一光补偿单元,与该红光发射单元、该绿光发 射单元及该蓝光发射单元相堆叠,且该光补偿单元 系选自一白光补偿单元、一红光补偿单元、一绿 光补偿单元、一蓝光补偿单元及其任意堆叠组合 之群组其中之一。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二极体,其 中该光补偿单元系包含一电洞注入层、一电洞传 输层、一发光层与一电子传输层。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二极体,其 中该有机电激发光结构包括2-4个串列的蓝色发光 层。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二极体,其 中该有机电激发光结构包括2-4个串列的红色发光 层。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二极体,其 中该等电荷产生层系设置于该有机电激发光结构 之各个光发射单元之间。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二极体,其 中该等电荷产生层系设置于该光补偿单元与其相 邻的光发射单元之间。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二极体,其 中该有机电激发光结构包括复数个红光补偿单元, 该等电荷产生层系设置于两相邻红光补偿单元之 间。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二极体,其 中该有机电激发光结构包括复数个蓝光补偿单元, 该等电荷产生层系设置于两相邻蓝光补偿单元之 间。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二极体,其 中该有机电激发光结构包括复数个白光补偿单元, 该等电荷产生层系设置于两相邻白光补偿单元之 间。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二极体, 其发出的红光、绿光及蓝光强度比例为1:1~2:1。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二极体, 其中该红光发射单元与红光补偿单元之材料相同 。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二极体, 其中该绿光发射单元与绿光补偿单元之材料相同 。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二极体, 其中该蓝光发射单元与蓝光补偿单元之材料相同 。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有机发光二极体, 更包括一白光发射单元与该等光发射单元相互堆 叠。 15.一种有机发光二极体的制造方法,包括: 提供一第一电极; 形成并且串列堆叠复数光发射单元、至少一光补 偿单元以及至少一电荷产生层于该第一电极之上, 其中该至少一电荷产生层系位于该等光发射单元 之间;以及 形成一第二电极于该光补偿单元、该等发射单元 以及该至少一电荷产生层之上。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述之方法,其中形成该 光补偿单元之步骤更包括形成2-4个发出蓝色光之 发光层。 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述之方法,其中形成该 光补偿单元之步骤更包括形成2-4个发出红色光之 发光层。 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述之方法,其中形成该 光补偿单元之步骤更包括形成1-2个发出白色光之 发光层。 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述之方法,其中形成该 至少一电荷产生层系包含形成复数电荷产生层于 任意两个光发射单元之间。 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等光 发射单元系包含一红光发射单元、一绿光发射单 元以及一蓝光发射单元。 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等光 发射单元更包含一白光发射单元。 图式简单说明: 图1A系为习知红、绿、蓝三种光发射单元并列的 有机电激发光面板; 图1B系为图1A之有机电激发光面板之发光层蒸镀过 程; 图1C系为习知以白光发射单元为背光源搭配滤光 片的有机电激发光面板; 图2系为本发明有机发光二极体之基本结构图; 图3系为本发明之第一较佳实施例; 图4系为本发明之第二较佳实施例; 图5系为本发明之第三较佳实施例; 图6系为本发明之第四较佳实施例; 图7系为本发明之第五较佳实施例; 图8系为本发明之第六较佳实施例; 图9系为本发明之第七较佳实施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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