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变速箱的机动车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机动车,它包括一个驱动发动机,一个带有操作装置的转矩传递装置,如离合器,一个带有操作装置及控制装置的变速箱。由两个驱动装置(410,406)通过套筒状部件(411)、拨件(308)及通过齿条(405)操作换挡轴(412),套筒状部件具有齿部分。
申请公布号 CN1232744C 申请公布日期 2005.12.21
申请号 CN01807277.1 申请日期 2001.03.22
申请人 卢克摩擦片和离合器两合公司 发明人 诺贝特·埃斯利;延斯·本多夫
分类号 F16H61/32 主分类号 F16H61/32
代理机构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曾立
主权项 1.机动车,它具有一个驱动发动机,一个带有操作装置的转矩传递装置,一个带有至少一个换挡轴、一个操作装置及一个控制装置的变速箱,其中通过控制装置或通过对控制装置的输入可自动地进行转矩传递装置和/或变速箱的操作,变速箱操作主要由第一运动分量及第二运动分量组成,变速箱操作装置具有配置给第一及第二运动的第一及第二驱动装置,在变速箱上,所述一个运动是平移运动及另一运动是旋转运动,其特征在于:设有一个用于将运动传递到换挡轴上的多组成部分的部件,该部件具有:连接各部分的至少一个轴向槽,用于轴向导向及传递旋转运动;及至少一个环形槽或环形槽扇形段,用于旋转方向引导及传递轴向运动。
地址 德国布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