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河道洪水强制下泄排水船
摘要 本实用新型为一种河道洪水强制下泄排水船。其包含尾部设有机动螺旋桨的机动船,在机动船的船头两侧设有与船体铰接的翼板,在机动船内仓固定有喷气发动机。将大量的上述排水船排列在河面上,以喷气发动机为动力,船尾向前、顺流运行,在水流的作用下,船头两侧的翼板张开,对洪水实施强制、快速下泄。排水船逆水上行时,以机动船尾部的机动螺旋浆为动力,船头两侧的翼板在水流作用下合拢。排水船上设有翼板固位绳,固位绳绕过船尾并与船体外侧固定,并使其两端分别与船头两侧的翼板固定。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排水船,构思巧妙,结构简单,为下游河道的强制排洪,提供了一种专门、有效的装置,丰富了抗洪、防洪的手段。
申请公布号 CN2747276Y 申请公布日期 2005.12.21
申请号 CN200420016750.X 申请日期 2004.09.04
申请人 汪天河 发明人 汪天河
分类号 E02B3/02;B63B35/00 主分类号 E02B3/02
代理机构 山西太原科卫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朱源
主权项 1、一种河道洪水强制下泄排水船,包含尾部设有机动螺旋桨(8)的机动船(1),其特征为:在机动船(1)的船头两侧设有与船体铰接的翼板(4),在机动船内仓固定有喷气发动机(2)。
地址 030024山西省太原市众纺路太原平板玻璃厂宿舍15楼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