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烟花爆竹安全自毁装置 |
摘要 |
本发明属于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技术领域,具体是用于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及燃放之前的一种烟花爆竹安全自毁装置,主要由烟花爆竹本体和装在本体端部的安全自毁装置构成,其特征是封闭式安全自毁装置,顶盖2上装有注水加压阀1,引线内管4置于高压水腔5的内侧壁上,高压水腔5的下端设有药柱腔6和防火帽9,药柱7装在药柱腔6内,与药柱7相连的速燃引线3经防火帽9、防火导管10和引线内管引出,安全自毁装置为封闭式,内装有高压水可灭火用的化学药剂,当烟花爆竹在生产、储运等过程中遇明火时,速燃引线即可点燃引爆装在药柱腔内的药柱,将药柱腔爆破,高压水从防火帽中心孔喷射到烟花爆竹的效果药或发射药,从而使烟花爆竹失去效能,以达到自毁的目的。 |
申请公布号 |
CN1710371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5.12.21 |
申请号 |
CN200510012627.X |
申请日期 |
2005.06.23 |
申请人 |
赵子刚;韩迅 |
发明人 |
赵子刚;韩迅 |
分类号 |
F42B4/00;F42B39/00 |
主分类号 |
F42B4/00 |
代理机构 |
山西太原科卫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彩琴 |
主权项 |
1、一种烟花爆竹安全自毁装置,包括有烟花爆竹本体和装在本体端部的安全自毁装置,其特征是安全自毁装置为封闭结构,顶盖(2)上装有注水加压阀(1)并密封浇注后加盖橡皮塞(1),高压水腔(5)的内侧壁上设有引线内管(4),高压水腔(5)的下端设有药柱腔(6)和防火帽(9),药柱(7)装在药柱腔(6)内,与药柱(7)相连的速燃引线(3)经防火帽(9)、防火导管(10)和引线内管(4)引出。 |
地址 |
030009山西省太原市北大街银行宿舍东楼2单元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