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头发漂白产品
摘要 本发明涉及基本上不含氨的头发漂白产品。具体地讲,本发明涉及这样的头发漂白产品,其包括过氧化氢显色剂、含有混合过硫酸盐氧化体系的粉末活化剂,和单乙醇胺碱化剂。
申请公布号 CN1231205C 申请公布日期 2005.12.14
申请号 CN02807260.X 申请日期 2002.03.28
申请人 宝洁公司 发明人 安妮·M·伦兹-布朗吉;玛丽·拉金;斯蒂芬·卡斯珀森
分类号 A61K7/135 主分类号 A61K7/135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贾静环;宋莉
主权项 1.套件形式的头发漂白产品,所述产品包括:(a)过氧化物基显色剂组分,所述组分含有按显色剂组分重量计6%至12%的过氧化氢;(b)粉末活化剂组分,所述组分包括(i)选自过硫酸钠和过硫酸钾的碱金属过硫酸盐和(ii)过硫酸铵的混合物,所述活化剂粉末组分含有按所述活化剂粉末组分重量计40%至80%的总过硫酸盐,所述碱金属过硫酸盐(i)与所述过硫酸铵的重量比为2.25∶1至1.5∶1,和(c)碱化剂组分,所述组分包括按所述碱化剂组分重量计在水性介质中10%至25%的单乙醇胺,所述头发漂白产品基本上不含氨基碱化剂。
地址 美国俄亥俄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