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灯泡收容机构
摘要 一种利用于投影机中之灯泡收容机构,用于收容安置该投影机所须之灯泡。该灯泡收容机构设置系由二个分离的灯罩与灯座互相搭接而成之外壳结构,外壳上并具有多个使空气流通过之开口。灯泡收容机构系利用多个网状部件封闭该等开口,以防止爆裂之灯泡碎片,包含灯杯、灯心的碎片喷出灯泡收容机构而散落于投影机中。
申请公布号 TWM283207 申请公布日期 2005.12.11
申请号 TW094209350 申请日期 2005.06.03
申请人 扬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林维赐;范万昌;黄家斌
分类号 G03B21/20 主分类号 G03B21/2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李长铭 台北市中山区南京东路2段53号9楼
主权项 1.一种灯泡收容机构,利用于一投影机中,用于收容安置该投影机所须之灯泡,该灯泡收容机构设置至少一开口,该开口系用以使空气流通过以进出该灯泡收容机构,该灯泡收容机构系包含:至少一网状部件,系封闭该开口。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灯泡收容机构,其中该灯泡收容机构更包含一第一外壳以及一第二外壳,该第一外壳与该第二外壳互以接触之边缘搭接以结合成该灯泡收容机构之主体结构。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灯泡收容机构,其中该开口更包含一第一开口,该第一开口系于该第一外壳上,空气流系透过该第一开口以进入该灯泡收容机构中,该网状部件更包含一第一网状部件,该第一网状部件系封闭该第一开口。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灯泡收容机构,其中该开口更包含一第二开口,该第二开口系于该第二外壳上,空气流系透过该第二开口以流出该灯泡收容机构,该网状部件更包含一第二网状部件,该第二网状部件系封闭该第二开口。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灯泡收容机构,其中该灯泡系由一灯杯以及一灯面玻璃包覆一灯心以形成,该灯杯系包含一进气口以及一出气口,该进气口邻近该第一外壳之第一外壳上系具有一第三开口,空气流系透过该第三开口,再透过该进气口以流入该灯泡中,该网状部件更包含一第三网状部件,该第三网状部件系封闭该第三开口。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灯泡收容机构,其中于该灯泡收容机构邻近该灯泡前端之侧面系具有一透光开口,该透光开口系使该灯泡所产生之光线通过,该灯泡之灯面玻璃系封闭该透光开口。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灯泡收容机构,其中该第一外壳系为一灯罩,该第二外壳系为一灯座。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灯泡收容机构,其中该网状部件之网孔之孔径范围系自0.05毫米(mm)至0.35毫米(mm)。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灯泡收容机构,其中该网状部件系以热熔胶固定于灯泡收容机构之开口边缘。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灯泡收容机构,其中该网状部件系以螺丝穿透以固定于灯泡收容机构之开口边缘。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灯泡收容机构,其中该灯泡系由一灯杯以及一灯面玻璃包覆一灯心以形成。12.一种灯泡收容机构,系包括:一主体结构,系包含一第一外壳及一第二外壳,该第一外壳及第二外壳互以接触之边缘搭接结合,该主体结构内安置一灯泡;至少一开口,系设置于该主体结构上,以使空气流通过以进出该主体结构。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灯泡收容机构,其中该第一外壳系为一灯罩,该第二外壳系为一灯座。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灯泡收容机构,其更包括至少一网状部件,系封闭该开口。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所述之灯泡收容机构,其中该该网状部件之网孔之孔径范围系自0.05毫米(mm)至0.35毫米(mm)。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所述之灯泡收容机构,其中该网状部件系以热熔胶固定于灯泡收容机构之开口边缘。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所述之灯泡收容机构,其中该网状部件系以螺丝穿透以固定于灯泡收容机构之开口边缘。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灯泡收容机构,其中该灯泡前端之侧面系具有一透光开口,该透光开口系使该灯泡所产生之光线通过,该灯泡之灯面玻璃系封闭该透光开口。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所述之灯泡收容机构,其中该灯泡为一投影机所须之灯泡,并由一灯杯以及一灯面玻璃包覆一灯心以形成。图式简单说明:图一 系习知技术灯座之示意图;图二 系本创作灯泡收容机构及灯泡组立之示意图;以及图三 系本创作灯泡收容机构及灯泡之爆炸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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