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标示用面板之改良
摘要 本创作乃系有关一种标示用面板之改良,主要系在一箱体的前侧板体置设以复数发光体,且该复数发光体并构成预定的图案,箱体的背侧则置设一镜面板,镜面板前方设有光源,光源与发光体之间并设以散光板,当光源发出光线后,部份的光线会透过散光板直接传送至发光体,而另部份反弹的光线在经镜面板的反射后,再透过散光板传送至发光体,而由凸出前侧板体的部位发出亮光,让光束均匀地从前侧板体发散,以达到标示之效果,同时并利用散光板之设置,使光源的形状不会出现在前侧板体的图案中,来提升图案的美观性。
申请公布号 TWM282275 申请公布日期 2005.12.01
申请号 TW094214366 申请日期 2005.08.22
申请人 创安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王品渊;颜豪呈
分类号 G09F13/00 主分类号 G09F13/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詹景尧 高雄市前金区中正四路143号6楼之2
主权项 1.一种标示用面板之改良,包含有:一封闭箱体,避免外部的水气及飞尘进入箱体;发光体:置设在箱体的前侧板体处,且其端部并凸出于前侧板体,有复数以构成一预定之图案;光源:置设在封闭箱体内,提供发光体所需之发光亮度;一镜面板:置设在封闭箱体的背侧,光源即位于镜面板的前方,可将射至镜面板的光线全数反射至发光体;一散光板:置设在光源与发光体间,将光源及镜面板反射的光线经散光板的作用,使发光体接受均匀的光线。2.一种标示用面板之改良,包含有:一封闭箱体,避免外部的水气及飞尘进入箱体;发光体:置设在箱体的前侧及后侧板体,且其端部凸出于前侧板体,有复数以构成一预定之图案;复数光源:置设在封闭箱体中间处,提供发光体所需之发光亮度;散光板:置设在光源与前后侧发光体之间,将光源发射的光线经散光板的作用,使发光体接受均匀的光线。图式简单说明:图一系习知广告看板之立体图。图二系习知标示板之剖视图。图三系图二之前视图。图四系本创作一较佳实施例之剖视图。图五系图四发光之示意图。图六系图四之前视图。图七系本创作另一较佳实施例之剖视图。
地址 高雄县仁武乡仁心路20巷36之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