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记录装置及记录媒体之管理方法
摘要 本发明可例如应用在电子数位相机上,藉由接受与格(coma)数、记录时间等对应的第1管理基准、及与该管理基准之整数倍之记录量对应的第2管理基准的设定,而根据该些第1管理基准及第2管理基准来管理记录媒体的记录。
申请公布号 TWI244866 申请公布日期 2005.12.01
申请号 TW093114649 申请日期 2004.05.24
申请人 新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吉田千里
分类号 H04N5/765;G11B20/10;G03B17/00 主分类号 H04N5/765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台北市中山区南京东路2段125号7楼
主权项 1.一种记录装置,主要是一将拍摄结果记录在记录 媒体的记录装置,其特征在于: 具有:可接受作为将上述拍摄结果记录在记录媒体 之记录量之基准的第1管理基准、与作为记录量为 根据上述第1管理基准之记录量之整数倍的基准的 第2管理基准之设定的设定接受手段。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记录装置,其中检测上述 记录媒体的空白容量,上述设定接受手段是在上述 空白容量的范围内接受上述第1及第2管理基准之 设定。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记录装置,其中上述设定 接受手段乃根据上述空白容量来显示可加以设定 的上述第1管理基准,而接受上述第1管理基准的设 定。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记录装置,其中上述设定 接受手段根据接受上述第1管理基准的设定来显示 与可加以设定的上述第2管理基准相关的倍数而接 受上述第2管理基准的设定。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记录装置,其中具有用于 设定上述拍摄结果之资料量的资料量设定手段,上 述设定接受手段则根据由上述资料量设定手段所 设定的资料量来显示可加以设定的上述第1管理基 准及第2管理基准,而接受上述第1管理基准及第2管 理基准的设定。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记录装置,其中上述资料 量设定手段是一用于设定上述拍摄结果之解析度 的解析度设定手段。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记录装置,其中上述资料 量设定手段是一针对上述拍摄结果进行资料压缩 的资料压缩手段,上述资料压缩手段则藉由切换上 述资料压缩的压缩率来设定上述资料量。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或第7项之记录装置,其中 显示上述资料量设定手段的设定。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记录装置,其中上述拍摄 结果为静止画面的拍摄结果,上述第1管理基准为 上述静止画面的记录张数,上述设定接受手段根据 上述记录张数的设定而接受上述第1管理基准的设 定,且根据针对上述记录张数之倍数的设定而接受 上述第2管理基准的设定。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记录装置,其中上述设 定接受手段显示多种的格数,而根据该格数的选择 来接受上述第1管理基准的设定。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记录装置,其中上述拍 摄结果为动态画面的拍摄结果,上述第1管理基准 为上述动态画面的记录时间,上述设定接受手段针 对上述记录时间之倍数的设定而接受上述第2管理 基准的设定。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记录装置,其中上述设 定接受手段显示多种的记录时间,而根据该记录时 间的选择来接受上述第1管理基准的设定。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记录装置,其中将上述 第1管理基准及第2管理基准记录在上述记录媒体, 而上述设定接受手段当再度开始将上述拍摄结果 记录在上述记录媒体时,会取代由接受设定来取得 上述第1管理基准及第2管理基准,而改由上述记录 媒体取得上述第1管理基准及第2管理基准。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记录装置,其中具有将 上述拍摄结果加以输出的摄像手段,而可将上述记 录媒体呈可装卸状地加以保持。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记录装置,其中具有将 上述拍摄结果加以输出的摄像手段,而上述记录媒 体被设在可藉由有线或无线来进行资料通讯的外 部机器。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记录装置,其中根据藉 由有线或无线来进行资料通讯来取得上述拍摄结 果。 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记录装置,其中针对上 述拍摄结果分别具有取得相关的声音之声音取得 手段,而将由上述声音取得手段所取得的对应的声 音与上述拍摄结果一起加以记录,而至少加上由上 述声音所产生的记录量而接受上述第1管理基准的 设定。 18.一种记录媒体之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 接受作为将上述拍摄结果记录在记录媒体之记录 量之基准的第1管理基准、与作为记录量为根据上 述第1管理基准之记录量之整数倍的基准的第2管 理基准之设定, 以上述第1管理基准及第2管理基准作为基准而来 管理上述输入信号的记录。 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记录媒体之管理方法, 其中检测上述记录媒体的空白容量,而在上述空白 容量的范围内接受上述第1及第2管理基准的设定 。 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记录媒体之管理方法, 其中设定上述输入信号的资料量,根据上述资料量 来显示可加以设定的上述第1管理基准及第2管理 基准。 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记录媒体之管理方法, 其中以上述第1管理基准及第2管理基准作为基准 来表示上述输入信号之记录的状况。 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之记录媒体之管理方法, 其中显示上述资料量的设定。 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记录媒体之管理方法, 其中上述输入信号为静止画面的拍摄结果,上述第 1管理基准为上述静止画面的记录张数,根据针对 上述记录张数之倍数的设定而接受上述第2管理基 准的设定。 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记录媒体之管理方法, 其中显示多种的格数,而根据该格数的选择来接受 上述第1管理基准的设定。 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记录媒体之管理方法, 其中输入信号动态画面的拍摄结果,上述第1管理 基准为上述动态画面的记录时间,根据针对上述记 录时间之倍数的设定而接受上述第2管理基准的设 定。 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之记录媒体之管理方法, 其中显示多种的记录时间,而根据该记录时间的选 择来接受上述第1管理基准的设定。 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记录媒体之管理方法, 其中将上述第1管理基准及第2管理基准记录在上 述记录媒体,而当再度开始将上述输入信号记录在 上述记录媒体时,会取代由接受设定来取得上述第 1管理基准及第2管理基准,而改由上述记录媒体取 得上述第1管理基准及第2管理基准。 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记录媒体之管理方法, 其中针对上述输入信号分别具有取得相关的声音, 而将上述声音与上述输入信号一起加以记录,而至 少加上由上述声音所产生的记录量而接受上述第1 管理基准的设定。 图式简单说明: 第1图为表示本发明之第1实施例之电子数位相机 的方块图。 第2图为表示在第1图之电子数位相机中的中央处 理单元之处理顺序的流程图。 第3图为表示根据由第2图之处理顺序所设定的管 理基准而来之显示画面的平面图。 第4图为表示在第2图之处理顺序中的拍摄张数设 定处理的流程图。 第5图为表示在第4图之处理顺序中之画素数优先 模式中的输入画面的平面图。 第6图为用于说明第5图之输入画面之画素数与资 料压缩处理之关系的图表。 第7图为表示在第4图之处理顺序中之画素数优先 模式中的输入画面的平面图。 第8图为表示在第4图之处理顺序中之自动设定模 式中的输入画面的平面图。 第9图为用于说明第8图之输入画面之资料量的图 表。 第10图为表示根据第2图之处理顺序而来之底片( roll)名之输入画面的平面图。 第11图为用于说明根据第2图之处理顺序而来之管 理资料之记录情形的图表。 第12图为表示第11图之管理资料之内容的图表。 第13图为用于说明与第1图之电子数位相机之动态 画面相关之第1及第2管理基准之设定情形的流程 图。 第14图为表示根据由第13图之处理顺序所设定的管 理基准而来之显示画面的平面图。 第15图为表示在第13图之处理顺序中之画素数优先 模式中的输入画面的平面图。 第16图为用于说明第13图之输入画面之画素数与资 料压缩处理之关系的图表。 第17图为表示在第13图之处理顺序中之画素数优先 模式中的输入画面的平面图。 第18图为表示在第13图之处理顺序中之自动设定模 式中的输入画面的平面图。 第19图为表示在第2图、第13图之处理顺序中之代 替处理的流程图。 第20图为藉着与第5图进行比对来表示本发明之第2 实施例之电子数位相机中之输入画面的平面图。 第21图为藉着与第7图进行比对来表示本发明之第2 实施例之电子数位相机中之输入画面的平面图。 第22图为在本发明之第3实施例之电子数位相机中 之输入画面的平面图。 第23图为用于说明在本发明之第4实施例之电子数 位相机中之动态画面之处理的图表。 第24图为表示本发明之第5实施例之伺服器之构成 的方块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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