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视机
摘要 【物品用途】本创作系为一种电视机,用以显示影音资讯,并可兼作显示器使用。【创作特点】本创作之外观特点在于以球拍之造形来呈现机体之外观,而机体之显示区域系位于球拍造形之球拍区域的中间部分。球拍之折弯的接杆部与把手部系用以当作机体的承载座,诚为设计手法之一大创新。本创作特点新颖创新,合乎新式样专利要件。
申请公布号 TWD108150 申请公布日期 2005.12.01
申请号 TW093307611 申请日期 2004.12.13
申请人 瀚斯宝丽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林炳昕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詹铭文 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2段100号7楼之1;萧锡清 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2段100号7楼之1
主权项
地址 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480号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