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视机
摘要 【物品用途】本创作系为一种电视机,用以显示影音资讯,并可兼作显示器使用。【创作特点】本创作之造形特点在于以照相机之轮廓来呈现机体之造形,其正面之左侧具有一凸起之按钮部,而在按钮部之上、下缘分别具有三个箭头状,且在正面之右侧具有多个排列成三角形阵列之凸起;在本体后面之左侧具有一凸起之按钮部,其中一带状直条纹路系由该按钮部延伸出至该本体后面之右侧,可有效地延伸造形之三度空间意念;在俯视面之右侧具有两突起之按钮部;在左侧面中,其中间区域具有一直条纹路。前述特点之结合,未见于先前技艺,合乎新式样专利要件。
申请公布号 TWD108149 申请公布日期 2005.12.01
申请号 TW093307610 申请日期 2004.12.13
申请人 瀚斯宝丽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林炳昕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詹铭文 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2段100号7楼之1;萧锡清 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2段100号7楼之1
主权项
地址 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480号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