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视机(五十五)
摘要 【物品用途】本创作是一种电视机之新式样,其可供影音讯号显示播放,亦可兼作显示器使用。【创作特点】本创作设计概念是抽离自并排之球鞋共构之造形,透过多层次的线条变化,营造出一轻盈又有活力之视觉感受;本创作电视机渐向外凸伸至顶端,具有三对凸伸至内框上且相对应之穿孔、二分别穿设于二端穿孔且互相勾结住之细绳,及一设置于内框下方且位于外框之环形操控部,复数功能按钮设置于操控部上,外框更具有复数环设于二侧边与一底部且间隔排列由线条所勾勒出之图形。后半部与前半部二侧相结合处各形成有一椭圆形凸块,后半部具有二相对称之左右两区域,每一区域形成有由线条所勾勒出之图形且与另一区域互相对称,造型给人犹如一双并列篮球鞋之视觉联想,搭配犹如鞋带二互相勾结住之细绳与犹如鞋底二相对称之区域,呈现出一种轻松有趣却又浑厚稳健之视觉效果。综上所述,本创作之造型外观,由多层次的图形线条,钩勒出一前卫先进的轮廓,并藉由图形线条之变化,展现出一种具现代化活力的视觉美感,且申请前未见于刊物及公开使用,符合新式样专利申请要件。
申请公布号 TWD108161 申请公布日期 2005.12.01
申请号 TW093307661 申请日期 2004.12.14
申请人 瀚斯宝丽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林炳昕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恽轶群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3段248号7楼;陈文郎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3段248号7楼
主权项
地址 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480号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