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视机(七十)
摘要 【物品用途】本创作是一种电视机之新式样,其可供影音讯号显示播放,亦可兼作显示器使用。【创作特点】本创作概念取材自游泳运动,并藉由夸大之比例增添在视觉上的趣味感受。本创作电视机特点在于具有一位于该萤幕本体侧缘的人形饰物,该人形饰物系贴附于该萤幕本体侧缘,并呈现出一泳者双手一伸一缩正在游泳的样貌,而座体呈现一中空的环形体态,并使人在视觉上与一游泳圈产生联想。本创作造型展现出该萤幕本体犹如经由该游泳圈的浮力而漂浮于水面上的感觉,同时并表达出游泳运动的视觉概念,本创作已突破用电视机之泛用造型,且申请前未见于刊物及公开使用,符合新式样专利申请要件。
申请公布号 TWD108156 申请公布日期 2005.12.01
申请号 TW093307633 申请日期 2004.12.13
申请人 瀚斯宝丽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林炳昕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恽轶群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3段248号7楼;陈文郎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3段248号7楼
主权项
地址 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480号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