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视机
摘要 【物品用途】本创作系为一种电视机,用以显示光学影像,另可作为显示器用途。【创作特点】本创作之造形特点在于主体系以「直排轮」为设计概念,藉由中间包络电视机主体之设计构成,使本设计充满运动之意象,主体之底部采用直排轮之鞋面、简洁流线之骨架及滑轮的造形,且延伸出直排轮之鞋筒造形至主体之背面,使整体造形识别元素调和一致。本创作特点未揭露于申请日前之同类物品造形,且具新颖性及创作性,合乎新式样专利要件。
申请公布号 TWD108180 申请公布日期 2005.12.01
申请号 TW093307904 申请日期 2004.12.20
申请人 瀚斯宝丽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林炳昕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詹铭文 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2段100号7楼之1;萧锡清 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2段100号7楼之1
主权项
地址 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480号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