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视机
摘要 【物品用途】本创作系为一种电视机,用以显示光学影像,另亦可作为显示器用途。【创作特点】本创作之造形特点在于以一赛车造型来呈现机体之造形,其中机体之显示区域系位于此赛车造型之座位区上。此外,此赛车造型之导风板系位于机体之下缘,用以支撑机体。本创作视觉诉求明显特异于申请日前之同类物品造形,具新颖性及创作性,合乎新式样专利要件。
申请公布号 TWD108179 申请公布日期 2005.12.01
申请号 TW093307902 申请日期 2004.12.20
申请人 瀚斯宝丽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林炳昕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詹铭文 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2段100号7楼之1;萧锡清 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2段100号7楼之1
主权项
地址 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480号11楼